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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时间:2013-05-2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我国的养殖门槛低,投资渠道少,且目前畜禽养殖带来的利润空间较好,投资畜禽养殖的人也逐年增多。随着我市养殖的规模化发展,由于密度高、防疫不当导致病死畜禽也有一定比例的上升。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一直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有些以往忽视的问题也浮出水面,特别是贩卖病死猪肉的案例逐年增多,对环境和食品安全造成了隐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由于养殖的门槛低,养殖户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养殖户为了降低畜禽死亡导致的损失,主动联系出售病死畜禽。其次,针对每个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对于养殖场的养殖数量,场里的动态变化缺乏有效的监控,没有规范的申报和处理流程。
    二、无害化处理不规范。我国规定无害化处理包括掩埋、化制、高温等方式。目前我市主要采取掩埋法,由于土地资源比较紧张,很难找到可以集中掩埋处理的场所。而且,我市属于水网城市,水系比较发达,地下水位比较低,水浸泡后的病死动物容易造成尸液溢出、甚至可能污染地下水源。
    三、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我国政府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经费预算安排严重不足,农民又很难负担此项经费,往往导致处置病死畜禽随意。我市针对屠宰场病死畜禽的动物无害化处理虽然有部分经费预算安排,却因监管问题导致处理不够规范。此外,我市在无害化处理场的设置上没有合适的选址,也在客观上造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困难,以致于有部分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畜禽养殖业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事关国民生计,建议在推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完善对畜禽养殖业的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一、规范养殖场的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和申报制度,及时了解养殖场动态。我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重点在于疫病的监督和违禁药物的管理,忽视了养殖场养殖数量的规范管理。各地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虽然有各市、区养殖数量的报表,但缺乏有效的沟通。为了对养殖场的养殖动态进行有效的管理,当前应尽快建立养殖场养殖数量动态管理系统,与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紧密合作,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动态数量控制,能及时发现养殖场数量的增减,从而在源头消灭病死猪等畜禽流向市场。
    二、建立有效的疏导程序。根据我市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各市的养殖规模,尽快规划修建规模适当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对辖区内病死畜禽统一进行集中处理,达到无害化、不影响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以每个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1个无害化处理点,以市县级为单位建设1个有相应处理能力的无害化处理场。同时,对于由于病死的畜禽,建立申报程序,实行必要的补偿机制。对病死动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按生猪体重不同给予补助50-300元/头,禽类按日龄不同每羽补助0.3-4元/羽。对已进行农业政策性保险并获得赔偿的养殖场(户),按标准补助金额的40%给予处理费用补助,且此项补贴与保险赔偿可以同时享受。
    三、增加违法成本,消除侥幸心理。加大对《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畜禽病死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督促养殖户作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病源及时消灭,防止病源扩散蔓延。其次,利用我们的技术优势,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处理涉嫌收购、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病死猪肉案例,最终将贩卖病死猪肉行为提高到追究刑事责任的高度,以此来增加不法商贩的违法成本,消除侥幸心理,最终防止病死畜禽流入我们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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