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27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不单是产品的竞争,而是企业整体实力、特别是品牌的竞争。品牌可以帮助养猪企业占领市场、扩大产品销售,为养猪企业带来持久的利益;品牌还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企业。 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其基本特征是知名度、美誉度(产品的社会信誉度)、满意度、忠诚度,市场占有率高,获利能力强。品牌体现着企业的素质、信誉和形象,代表了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员工素质和商业信用,是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体现。 一、品牌和市场竞争意识 商品经济的竞争遵循着一个最为普通的规律: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养猪企业管理者要使企业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就必须树立强烈的品牌和市场竞争意识,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质量意识必须发展成为品牌意识。通过实行成功的品牌战略,借助行业信息的传播和媒体的宣传,使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企业只有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在竞争中创品牌,在竞争中保品牌。养猪企业应将品牌战略有机地融合于企业整体战略,并促进整体战略的发展。 二、品牌的命名、商标的设计和注册 猪的品牌包含了猪品牌的名称、标志、商标、企业文化内涵等概念,与品牌密切相关的CIS(企业及其产品的统一识别标志)对强化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整体知名度有着重要意义。养猪企业品牌的创立应从重视猪品牌的命名和商标的注册开始,品牌名称是品牌的核心要素,它提供了品牌联想,因而是形成品牌概念的基础。好的品牌名称为猪品牌增添了光彩,对提高品牌认知度、扩大产品销售起着重要作用。养猪企业品牌的命名和品牌商标设计一般可遵循以下原则: 可记忆性原则:猪的品牌名称和商标应让顾客容易记忆和熟悉,猪品牌名称不但文字要简短,而且发音要顺畅。猪品牌名称一般可采用企业名称和产地及其他形式,如桑梓湖、大观山、“小店”等。采取企业名称同产品品牌名称一致的品牌命名策略,其优点在于花一笔广告费用可以在宣传公司形象的同时树立品牌,如PIC、“华都”、“光明”、“裕丰”、“天河”、“苏太”等。 有意义性原则:可直接或间接地向顾客传递猪的优点,性能以及使用它的好处等信息,并赋予一定的寓意,让顾客能从中得到联想。如笔者命名的“龙骏”种猪品牌,“龙”寓意高贵、高档,“骏”为健康,向消费者传递“龙骏”种猪是一种总体水平高、健康性能好、生长速度快的优良品种。 具亲和力原则:猪的品牌名称和商标形象可以准确地表达出品牌的中心内涵,让消费者对养猪企业和品牌产生亲切感,留下深刻的印象。养猪企业品牌建设的至关重要的一步是精心设计品牌的形象,增强亲和力。如笔者设计的白石猪场的标志是3头可爱的小猪手拉手在地球上跳舞,使人倍感亲切并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与种猪使用者的亲和力。在养猪产品代言人或物中,卡通形象最易于为消费者接受,这与卡通动物和人们心理亲和力度大有关系。中山市种猪场以笔者设计的猪头鱼尾为代言物,拉近了人们的心理距离。 可保护性原则:养猪企业应该从企业和产品的商标注册开始,使品牌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保护,不被其他场家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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