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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传带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

时间:2022-03-1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刘晓飞,仇松寅 - 小 + 大

摘要:在全球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背景下,已有部分国家(地区)对我国货物贸易进行管制。为维护我国正常出口贸易秩序,参考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疫病风险分析流程,对我国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传带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风险进行定性分析。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出口活动物感染或携带SARS-CoV-2的风险极低;按照正常程序生产和加工的出口动物源性产品携带、污染并传播SARS-CoV-2的风险极低;我国相关部门已采取了的严格的防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了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的SARS-CoV-2污染风险。综上,我国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或传播SARS-CoV-2的风险极低。建议各国通过共同协作,加强COVID-19防控,以降低COVID-19对相互间出口贸易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以来,全球出现了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简称新冠肺炎疫情。2020 年1 月 30 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宣布此次疫情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引发各国广泛关注。

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发生后,多数国家以WHO 建议为指导,未对我国出口货物采取管制措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也认为,基于目前对疫情信息的研判,对有 COVID-19 病例国家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国际贸易,采用有关卫生措施是缺乏科学证据的,不推荐对动物或动物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但截至 2020 年 3 月 5 日,仍有至少 24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货物贸易采取了管制措施,其中 12 个国家禁止从我国进口活体动物、动物制品等相关产品,分别为印度尼西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韩国、阿塞拜疆、塔吉克斯坦、土耳其、亚美尼亚、埃及、蒙古国、喀麦隆和毛里求斯,还有部分国家对我国实施了限制出口措施。鉴于此,为维护我国出口贸易正常秩序,进行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传带SARS-CoV-2的风险评估十分必要。

本研究参考 WHO、OIE 等国际组织的疫病传入风险分析流程,基于已有的科学研究数据及我国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我国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传带SARS-CoV-2 的风险进行定性分析,以期为保障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正常出口提供支持。

1 危害识别

1.1 病原学

SARS-CoV-2 属于冠状病毒科 β 冠状病毒属,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 60~140 nm。其基因特征与 SARS-CoV 和 MERS-CoV 有明显区别。目前研究显示,SARS-CoV-2 与蝙蝠 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达 85% 以上。体外分离培养时,96 h 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细胞内发现 SARS-CoV-2,而在 Vero E6 和Huh-7 细胞系中分离培养需约 6 d。

1.2 流行病学

1.2.1 分布 根据 WHO 公布的数据,至 2020年 3 月 31 日,全球共报告了 COVID-19 确诊病例 750 890 例,其中 36 405 例死亡。全球已确诊COVID-19 的国家和地区情况见图 1。我国大陆地区全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有病例报道,截至2020 年 3 月 31 日,共确诊 82 545 例,死亡 3 314 例。

 图1 全球已确诊 COVID-19 的国家和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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