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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抗菌药的联合应用原理及举例

时间:2021-10-1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常用兽用抗菌药联合用药原理

1、兽药联合应用之协同增效或相加作用

第一类和第二类联用,合用可以获得增强和协同作用。因为第一类药物使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被破坏后,第二类药物易于进入细胞所致。如:青霉素+链霉素等联合应用都有临床意义。

第二类和第三类、第四类联用,常常可以获得协同和相加作用。如:粘杆菌素+泰妙菌素,壮观霉素+林可霉素,新霉素+土霉素;卡新霉素+TMP等。

第三类与第四类联用,由于都是抑菌药,一般可获得协同作用。如:泰乐菌素+磺胺+TMP,泰妙菌素+磺胺+TMP,林可霉素+磺胺+TMP,土霉素+磺胺+TMP等。

因氟喹诺酮类药物同时兼具第一类和第二类属性,所以其与第一类、第二类药物以及部分第三类、第四类联合应用都有协同作用。如:恩诺沙星+阿莫西林,恩诺沙星+粘杆菌素,恩诺沙星+林可霉素,恩诺沙星+TMP等。

2、兽药联合应用之拮抗或降低疗效

第一类速效杀菌剂不能和第三类速效抑菌剂联合,否则容易出现拮抗作用。如青霉素不能和氟苯尼考、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联用。

因为这四者能迅速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停止生长繁殖的静止状态,致使繁殖期杀菌剂的青霉素干扰细胞壁的合成功能不能获得充分发挥,降低青霉素的药效。阿莫西林也不宜和第三类药物同时添加在饲料里。虽药理上阿莫西林同金霉素或氟苯尼考合用可能欠妥,但临床使用似乎并不造成不良反应。

虽然氟喹诺酮类药物同时兼具第一类和第二类属性,所以其也凸显了它的不足,那就是它与第三类、第四类都有部分拮抗或减弱作用。

3、兽药联合应用之无协同和减弱

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与第四类慢效抑菌剂合用,虽然一般无增强或减弱的影响,不会有重大影响或发生拮抗作用。由于第一类对代谢受到抑制的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差,故一般不宜联合应用。所以在注射青霉素时,就不必再同时注射磺胺类药。

治疗脑炎是个例外,在有明显指征时,磺胺嘧啶钠与青霉素分别肌注(不能混合),在治疗脑部细菌感染时,能提高药效。

4、兽药联合应用之同类合用毒性增加或药效减弱

同类药物之间不宜联用。如氨基糖苷类之间的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不宜联用,否则将增强耳、肾毒性。同一类抑菌药物,如氟苯尼考、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类、泰乐菌素作用机理相同,都是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抑制肽链的延长,阻碍细菌蛋白质合成而产生快速抑菌作用,它们之间不能联用,否则可能出现拮抗。

如氟苯尼考不能与后三者(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类、泰乐菌素)联用,由于竞争作用部位,后者可替代或阻止氟苯尼考与50S亚基结合而产生拮抗作用,导致药效减弱。

5、兽药联合应用之同类联用协同增加疗效

如:氟苯尼考与多西环素,泰妙菌素+金霉素,泰乐菌素+土霉素;

杆菌肽锌+粘杆菌素,磺胺+TM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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