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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疫小区的现实意义与关键措施

时间:2021-07-2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盖小君,王晓玲 - 小 + 大

2.5 加强生物安全培训以及执行情况监督与内审

建立起符合实际、比较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只是成功的第一步,最终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认真、全面落地落实。要经常性开展以《生物安全手册》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企业各生产单元有关人员特别是生物安全管理监督员重点培训,提高严格遵守的自觉性;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生物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监督,在组织各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时,重点围绕引进动物、新人进场、新场物料等高危风险点实施工作的人员开展监督,确保《生物安全手册》在实践中不发生偏离;在此基础上,每年要至少开展 1 次《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管理情况内审,发生生物安全异常情况要立即开展内审,及时形成报告在整个无疫小区进行纠偏,达到面上降低风险隐患的目的。

2.6 科学编制和认真执行规定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总原则是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动物疫病监测准则》要求制定官方监测方案和企业监测方案,能够准确反映无疫小区所在地规定动物疫病状况和无疫小区规定动物疫病状况。官方和企业都要全面掌握辖区内易感动物饲养、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基本掌握易感动物产品的调入、储存等情况,特别要全面摸清无疫小区各生产单元周边 3 km 范围内相关情况,为科学制定监测方案、是否需要设缓冲区提供数据支撑。官方要在做好辖区规定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基础上,应当对无疫小区包括缓冲区制定专门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位置企业要在开展好日常监测、严防风险传入的基础之上,制定专门的集中监测方案,每半年开展 1 次覆盖所有流行病学单元的证明无疫监测。官方和企业都要及时出具规范的规定动物疫病监测报告。

2.7 全面加强无疫小区监管

省、市、县三级官方机构对无疫小区进行监管,这是无疫小区的重要特点和生物安全管理实效性的重要保证,是督促企业更好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省、市、县三级都要依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中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建立制度,明确监管内容、监管频率、监管责任,实行“痕迹化”管理,提高监管效果。

2.8 建立应急反应和疫情报告制度

企业制定的应急反应和疫情报告制度,要与官方有机衔接,杜绝各唱各调的“两张皮”问题。企业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官方应急预案,制定内部规定动物疫病应急反应实施方案,制定日常动物疫病、规定动物疫病和重大动物疫病报告制度,建立疫情控制应急预备队,并加强培训、适时演练,及时充实更新应急物资和储备物资,以备应急之需。

2.9 加强档案记录

真实、完整的档案记录是证明无疫小区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持续有效落实的有力证据。企业应根据《生物安全管理手册》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记录启用、填写、修改、保存、上交等制度,做到记录内容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貌。所有档案资料要按年度立卷、归档,于次年初统一上交企业无疫小区领导小组所设的质量管理部门,以备开展内审、迎接官方评估、监管查阅。

3 建议

3.1 合理确定无疫小区生产单元范围

无疫小区主要以养殖场为重点,有种畜禽场、种畜禽场 + 商品场、种畜禽 + 商品场 + 屠宰场 3种模式,企业要根据各生产单元生物安全基础设施条件、空间分布、交叉感染风险,特别是生物安全控制能力情况,选择全部或部分设施完善、距离较近(一般要处于同一设区市)、生物安全水平较高的生产单元列入无疫小区生产单元,不宜简单地将企业所有生产单元全部列入无疫小区;即使企业自己建有饲料厂和屠宰厂,在无法满足对无疫小区饲养畜禽专门屠宰(专用屠宰线),无法满足对无疫小区专门(专线)生产供应饲料的情况下,不建议将其列入无疫小区生产单元。

3.2 了解主要流行病学关联单位规定动物疫病风险程度

对未列入无疫小区生产单元的饲料厂、屠宰场、合同户、无害化处理厂等无疫小区生产单元下一级业务关联单位,无论是否属于同一企业管理,都应有相应渠道和可靠措施,及时、准确了解其规定动物疫病风险状况,以适时调整无疫小区生物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降低规定动物疫病通过无疫小区之外下一级业务关联单位传入的风险。

3.3 国家层面适时制定相关动物防疫管理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建设无疫小区

要积极争取使国家官方评估结果获得 OIE 认证,既可减少企业因重复接受评估而产生影响,又可提高出口企业建设无疫小区的积极性。要将建设无疫小区与国内动物防疫政策结合起来,可对无疫小区动物和动物产品国内流通实行动物检疫“绿色通道”,充分体现出低风险区(企业)动物流动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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