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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和地区禽流感防控经验及启示

时间:2018-06-27    点击: 次    来源:世界农业    作者:黄泽颖,王济民 - 小 + 大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设置了全国动物疫病应急管理小组(NMG)和动物疫病应急委员会(CCEAD)。全国动物疫病应急管理小组负责禽流感应急决策和组织扑灭突发疫情;动物疫病应急委员会主要负责技术咨询。一旦发生突发禽流感疫情,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政府专门设置了国家、州、地方等三级紧急性疫病防控中心,负责对本级范围内的疫情实施应急管理方案。除机构设置外,联邦政府还制定了国家级预案澳大利亚兽医应急预案,通过对外来疫病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应急禽流感信息系统和财政支持等方式开展应急工作。

2.4 政府主导的农业保险制度和禽流感扑杀补偿政策

针对禽流感侵袭,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采取农业保险制度和扑杀补偿政策减轻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其中,采用扑杀补偿政策的以美国、欧盟、加拿大为代表,采用农业保险制度的以美国、日本为代表。

美国、加拿大采取扑杀市价补偿政策,补偿金额随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美国《联邦法典》规定对加入国家养禽业促进计划(NPIP)的饲养户经济损失通过确定后可获得100%的赔偿,但对没加人NPIP的饲养户只赔偿其75%的损失。

2004年,加拿大温哥华以东弗雷泽山谷有37个大型养鸡农场和10个小型养鸡场发生H7N3禽流感疫情,政府及时对疫区内的家禽实施扑杀,并对被扑杀禽只按市价补偿,得到了养殖户的支持和配合,顺利控制了禽流感疫情。

欧盟采取“防控基金+政府支持”的固定比例补偿模式,规定依法销毁家禽或销毁命令下达后死亡家禽的农户可以得到来自政府财政支出和养殖户所交纳的动物疫病基金的补偿资金。

针对农业保险,美国实行“防控基金+农业保险+市场支持”双轨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模式,由联邦农业保险公司和地方私营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开办,政府通过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偿、再保险和免税等形式对农业保险提供应有的扶持,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与企业、农户共同承担禽流感损失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为所交保险费的50%~80%、巨灾保险费的100%、自愿保险费的40%左右。

而日本实行民间非营利团体经营而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的模式,家禽养殖户自愿投保,只需承担小部分保费,若遇高致病性禽流感,日本采取扑灭策略造成的农户损失,政府承担80%~100%的保险赔款。

2.5 严格的进出境检疫检验制度

为规避外来禽流感的进入,多数发达国家采取了严格的进出境检疫检验制度,以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美国的口岸检疫非常严格,对进口禽类产品要求附有出口国签发的正式健康证明,并采用风险分析和评估、疫病追踪等管理工作降低禽流感传入风险。

而且,在境外构建了3层疫情防御体系:第一层是在欧洲、亚洲和美洲的主要贸易伙伴国内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处理贸易中存在的检疫问题。第二层是向加勒比地区提供大量的经费用于疫情的监测与防治,构建防御动植物疫情体系,避免疫情蔓延和随货物传入美国本土。第三层是与周边的加拿大、墨西哥两个最大贸易伙伴促成紧密的动植物检疫合作项目。

澳大利亚对家禽进口实行严格的进出境检疫制度,在进口风险管理方面,《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措施非常严厉,其标准远高于国际标准,但却符合国际规则,有效地保护了本国利益。

3 经验总结与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禽流感防控策略健全,从机构设置到政策制定与实施等各方面构建了应对国内外禽流感的预防、监测、控制和补偿等重要体系,为构建中国长效的禽流感净化机制,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尤为必要。

3.1 建立健全中国的官方兽医体制,规范禽流感检疫

美国、澳大利亚的联邦政府和地方协管的二级垂直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层次分明,体系完整,通过设立联邦、州各级兽医行政部门,以中央的主管协调和地方的独立执行实现各自的职权分工,保证了禽流感疫情的全过程监管。

在中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官方兽医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现行的《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未能详细阐明实行官方兽医制度的具体构架和内涵,机构和官方兽医队伍的设置缺少明确规定,受地方政府管理约束,并且碍了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统性和公正性。

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相关法律增加官方兽医制度可操作性的详细条款,建立垂直管理的官方兽医制度,在中央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总局,省、市、县各级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配备官方兽医。

3.2 加强线巡视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禽流感疫情监测体系

美国等发达国家建立起整套先进、反应灵敏的禽流感疫情监测机制,从疫情报告、诊断、检测等多个环节严格监测禽流感疫情动态,及时有效地将禽流感控制在最小地域和损失范围。

中国每年都出台“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提出了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诊断、确诊、疫情公布的监测要求,但中国的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健全,仍出现基层养殖户疫情不报告、擅自处理可能染疫动物等问题。

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强村级防疫员、观察员、兽医师为主体的基层疫情巡视监测队伍建设,扭转当前疫情监测体系单纯依赖农户报告的被动局面,提高疫情反应的灵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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