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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中药抗病促生长与替抗应用研究

时间:2024-07-2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顾进华 龚旭昊 - 小 + 大

2、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允许长期添加的成方制剂品种

2018年,农业农村部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2020年发布公告规定,养殖者在日常生产自配料时,不得添加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以外的兽药。兽用抗菌药退出饲料添加剂的同时,农业农村部逐步推出允许使用的兽用中药品种,按公告形式发布允许长期添加使用的新兽药制剂(表1)。

表1 农业农村部公告允许长期添加使用的新兽药制剂


三、“药饲同源”药材与饮片品种研究

1、《饲料原料目录》发布的与兽用中药同源的品种

2012版《饲料原料目录》收载115种食药同源中药作为可饲用天然植物,2018年、2023年增补绿茶、迷迭香、栀子3种天然植物,2020年增补1种食用菌(灵芝),《饲料原料目录》中的食药同源可饲用天然植物数量增至118种。其饲料应用基础和经验充分证明了以上品种饲喂或饲料添加应用的安全性。

将2017年版《兽药质量标准》、2020年版《中国兽药典》收载的品种与现行《饲料原料目录》进行比对,发现《饲料原料目录》品种有108种与现行兽药国家标准药材基原一致,可将此108种药材确定为“药饲同源”兽用中药核心品种(表2)。

表2 108种“药饲同源”兽用中药核心品种


2、卫生部门发布的其他“食药物质”等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将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定义为“食药物质”。我国卫生部门陆续公布“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等“食药物质”名单。按照2002年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品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名单品种”,2012年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2019年发布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等,除了与《饲料原料目录》发布的与兽用中药同源的品种外,至少还有其他“食药物质”7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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