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点击: 次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4月21日,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作出吴农﹝动监﹞罚﹝202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聚优名宠宠物有限公司使用假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款3万元。 违法事实:2023年2月6日9时46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受理12345举报时,对苏州聚优名宠宠物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向企业门店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在门店负责人陪同下对门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在了解门店治疗猫传染性腹膜炎的药物时,发现门店使用一款名称为“喵传腹康大”的产品进行治疗猫传染性腹膜炎,随后,执法人员在药房中发现两盒“喵传腹康大”产品。经调查询问,执法人员详细了解该产品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认为该产品涉嫌假兽药,随后执法人员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拍照取证。 苏州聚优名宠宠物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何流,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开平路2188号吾悦商业广场1幢F002。 鄂尔多斯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确保兽药质量和使用安全,持续推动全市兽用抗菌药物减量化行动,按照《全市农牧领域“罚而不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4月25日-28日,市疫控中心联合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赴乌审旗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嘎鲁图镇、乌审召镇和图克镇开展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 此次抽样共覆盖11家兽药经营企业和1家规模养殖场,累计抽取兽药样品20批次,已送至自治区兽药检验中心进行检测。 本次抽检重点结合农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兽药经营环节“罚而不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兽药经营环节的安全隐患、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存储兽药情况,未发现违规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库房内灭火设施齐全有效。 下一步,市疫控中心将继续联合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督抽样检查、验收检查等时机,加强对全市兽药领域的检查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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