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安全 > 监督执法 > 文章

2022年度畜牧水产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2-06-29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农保障作用,2021年以来,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农时和关键环节,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了一批震慑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案件。日前,农业农村部从中选取了10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下是涉及畜牧水产的5大典型案例。

一、江苏省灌云县某公司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2021年6月,江苏省灌云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的灌云县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饲料的案件线索。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至案发时已生产饲料用动物油7.59吨、动物油渣23.14吨,销售金额16.95万元。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元,并处罚款101.7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东省广州市严某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2021年3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接大龙街道办通报,严某涉嫌无证生产兽药。番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对严某的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5种共169袋兽药产品、4台兽药生产设备及相关兽药原料、标签、包装袋若干,且严某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经立案调查,至案发时当事人已无证生产经营上述兽药两个批次以上。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兽药)》,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兽药,作出没收其违法生产的兽药及相关设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钟某某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苍梧县沙头镇思艾村有人涉嫌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经调查,发现钟某某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已有较长时间,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查明该案共涉及1个生猪屠宰窝点、2个分销点、10余个线下销售点。2021年9月底,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公安机关现场抓获了以钟某某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全案涉案金额51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钟某某等人立案侦查。

四、浙江省台州市陈某等人跨省违法调运生猪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8月,浙江省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台州市路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上报的生猪私屠滥宰违法线索。经立案查明,陈某等人自2020年11月起,从江苏省如东县违法调运生猪至浙江省台州市进行私宰和销售,且数量特别巨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浙江省台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2022年1月,浙江省台州市及路桥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捣毁该犯罪团伙4个非法生猪屠宰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该案涉案金额逾3000万元,已依法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江西省进贤县胡某某等人在禁渔区内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案

2021年10月,江西省进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鄱阳湖三阳集水域开展长江禁捕检查巡查时发现,胡某某等人在禁捕水域内使用电鱼器具进行非法捕捞活动,现场查扣渔船2艘、电鱼设备1套。经立案查明,当事人使用电鱼方法在禁捕水域内累计非法捕捞渔获物1400余斤。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进贤县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上一篇:新形势下家禽屠宰行业发展及监管措施研究

下一篇:中国“肉牛产业扶贫项目”第一贪腐大案公开宣判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