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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三)

时间:2022-04-01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1.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12.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有哪些?

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集中暂存点,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等。

1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有补助吗?

答: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具体补助金额以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助标砖为准。

14. 运输过程中发生畜禽死亡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谁来负责?

答:由货主负责。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货主,配合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畜禽和畜禽产品。

15.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按照农业农村部动物运输车辆备案的有关规定,在承运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厢密闭、防水、防渗、耐腐蚀,易于清洗和消毒;

(二)配备能够接入国家监管监控平台的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车载终端;

(三)不得运输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以外的其他物品;

(四)配备人员防护、清洗消毒等应急防疫用品;

(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数量和运载能力,应当与区域内畜禽养殖情况相适应。

16. 运输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及时对车辆、相关工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消毒;

(二)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渗漏,应当妥善处理后再继续运输;

(三)做好人员防护和消毒。

17.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省级人民政府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

(二)有独立封闭的贮存区域,并且防渗、防漏、防鼠、防盗,易于清洗消毒;

(三)有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

(四)设置显著警示标识;

(五)符合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18.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报告制度是什么?

答: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和环境清洗消毒、病原检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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