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案情摘要】山东省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在开展饲料监督抽样检查时,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假兽药,现场查获疑似假兽药产品2350公斤和多种兽药生产设备。随后,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又接到群众举报,在另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获假兽药产品及生产原料辅料共19700公斤。经并案调查,上述2家公司均为孙某某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孙某某同时还注册了另外4家公司,均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由其中一家公司负责生产假兽药,再用其他公司名义分装销售。因当事人生产销售假兽药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烟台市蓬莱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接案后,联合多地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查明,除上述6家公司外,孙某某还在多地注册成立了100多家销售公司,将涉案假兽药产品销往全国多个省份。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抓获孙某某等涉案人员45人,涉案金额达1.2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指导意义】加强兽药质量监管执法,对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有重要意义。本案因案情复杂,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十分隐蔽,且涉及多个省份,烟台市农业农村部门考虑其行政执法调查手段有限,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报请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出具涉案产品属于假兽药的认定意见,为司法机关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案件查办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精诚合作,密切配合,充分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机衔接形成的强大合力。同时,该案的查处对生产销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为净化兽药市场、维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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