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30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汪友农 - 小 + 大
工作过程中,要明确安徽省各个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位置以及实际情况,掌握其日生产量、年产量等数据,做好生猪屠宰监管,保证在进行屠宰工作、生产流水线的各个环节工作时,都能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做好相关记录。要逐一对进场待宰的生猪做临床健康检查,观察其精神状况、体温、体表等方面,做好宰前检疫。非洲猪瘟等疫情高发期间,可进行采血检测。除此之外,还需做好瘦肉精等相关检测。运输车辆进场前要进行彻底的消毒,对于运送过程中发现的患病猪或是宰前检疫发现的患病猪,要及时采取隔离或是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对其他待宰猪做好检疫工作。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申报出证系统》,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系统良好的运行,规范检疫监管工作。严格控制屠宰环境,做好屠宰环境的消毒与清洁工作, 这样才能落实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 2.2 将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主体 保证生猪屠宰质量,做好生猪屠宰监管需要落实好责任。由于当前屠宰检疫任务繁重,为提高屠宰监管质量,要格外关注生产主体的把控。工作过程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安排专人去做好产品品质检测。对提供代宰服务的企业明确其责任。相关部门可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主体责任,结合制度,有效开展工作。在工作进行时,配备同屠宰规模相适应且工作素质较高的检验员,同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落实好瘦肉精检查、肉品“两证两章”出厂、病猪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工作。 2.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猪屠宰行为 新时期还需对自身区域内的生猪屠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尤其是在很多农村地区、养殖场周围还有一些小规模的屠宰厂等区域。对这些区域给予重点关注。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养殖人员以及居民的思想意识,对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给予一定配合和支持。使其明确生猪养殖工作必须做好强制性的流行性的动物疫病的预防,禁止泔水喂猪等。在购买猪肉的时候,查看是否具备检疫合格证明。并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对非法屠宰行为进行检举。 对于私自屠杀、注水猪、屠宰贩卖病死猪等各种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对无证经营或是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屠宰企业,给予关停、处罚等措施。完善举报、检查、审理及移交等相关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4 建立生猪屠宰专业监管团队 各个地区可因地制宜,建立专业的工作团队,不断壮大生猪屠宰监管队伍。首先,要保证驻厂官方兽医和监管人员数量充足,同时保障其综合素质能够满足行业需求。结合企业生产规模以及具体的防疫要求,完善防疫检测设备,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可以引进兽医和兽医辅助人员的劳务租赁服务,这样可以充分的利用人才资源,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相关部门应该完善立法,出台各项法制管理办法,对屠宰检疫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保证其在工作中能够有效进行检疫,获得高质量的检疫结果,对检疫结果负责,发挥出监管的作用。 2.5 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 “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要始终落实推进,避免工作的进行无疾而终,造成资源浪费和人力浪费。要因地制宜,做好规划布局,产能设计与服务半径相匹配,落实好定点屠宰,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可以在地区引入屠宰厂竞争机制,加速屠宰服务收费市场化,促进屠宰场的转型与升级,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避免存在垄断等矛盾。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提升,我国各个地区更为关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且工作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际屠宰监管时,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亟待改善。由于生猪屠宰监管对于养殖业发展、屠宰企业发展以及人们的食品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还需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一如既往的重视该项工作,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做好屠宰监管,促进行业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作者:汪友农 / 安徽省广德市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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