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杂志 作者:王晓峰 - 小 + 大
3 公司+ 农户(农场)形式 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运作主体一般是肉鸡生产一条龙、产加销一体化企业,他们和养殖户(养殖场)签订合同,由养殖户投资建场、购置设备和饲养管理肉鸡,公司提供鸡苗、饲料、兽药和技术服务等。根据合同约定,养殖户(养殖场)饲养的肉鸡达到相关标准后公司按合同价回收,并按其饲养数量和质量提供报酬。目前国内采用这种组织形式的代表性企业有仙坛股份、诸城外贸、新希望六和、正大集团、亚太中慧等,这也是美国、巴西等国肉鸡养殖的主流模式,美国排名靠前的肉鸡公司基本都采用“公司+ 农场”的组织形式。 3.1 优点 该生产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公司与农户(农场)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公司有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养殖户可以专心养鸡,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精力和费用。由于龙头企业在肉鸡质量监管方面做得较好,对饲料中添加药物和使用治疗药物有严格限制,尤其是出口企业的标准更高,可以保证肉鸡的质量安全。综合来看,采用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确保生产均衡、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 3.2 缺点 这种形式也存在一些缺点:由于养殖户饲养管理水平及思想意识的局限,经常会出现公司赚钱而养殖户赔钱的情况,养殖户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合作中会出现利益可共享、风险不共担的现象,为了增加农户收入使其继续加强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必须进一步完善利益分配方式,公司和养殖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重新拟定保底价格,以保障养殖户的基本收入要求。公司作为合作中的强势主体,利益最大化是其追求的目标,对此,政府需要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强化公司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公司应与养殖户共进退,才能赢得他们的心,从而在合作模式中立足。 4 公司+合作社+农户形式 近年来,“公司+ 合作社+ 农户”的形式在一些地区不断出现,如山东寿光鸡宝宝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河北省大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沂水县佳汇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公司+ 合作社+ 农户”与“公司+ 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是有合作社介入,专业合作社的介入使公司和农户之间的治理结构发生变化,提升了公司和农户合作的效果,降低了合作中的交易成本。 4.1 优点 在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中,合作社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壮大了农户群体的力量,增加了他们的话语权,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方便,有实力的合作社还可以提供一些肉鸡养殖所需的基础设施、技术服务等,公司和农户在合作社的基础上可以形成有利于控制交易成本的合作机制,克服传统“公司+ 农户”生产组织形式的缺陷,保证交易和契约的稳定。将传统的“公司+ 农户”形式改进为“公司+ 合作社+ 农户”组织形式,是一种提高合作效果和契约稳定性的有效途径。 4.2 缺点 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作社作用的发挥,其可持续性要看合作社能否在公司和农户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只有通过合作社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机制,才有利于这种形式的健康发展。 5 公司纵向一体化形式 与以上4 种生产组织形式相比,以圣农发展、九联集团为代表的龙头企业通过建立自养场纵向一体化生产组织形式,是当前最高水平的代表。这些龙头企业集种鸡繁育、商品鸡养殖、肉鸡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于一体,纵向产业链的全覆盖可以保证肉鸡产品质量,抵御市场行情波动的风险。如今,圣农发展已经成为国内最成功的肉鸡一体化生产企业,九联集团除了立足于山东青岛进行肉鸡专业化一条龙生产外,还把这种一体化生产形式成功复制到广西钦州和广东梅州。 5.1 优点 这种形式的优点如下:一是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水平高,有效提升了劳动生产率,鸡群生产性能得到更好发挥,饲料报酬高,养殖效益好,可以实现高效生产;二是可以集中技术力量进行专业化生产,生物安全措施得以贯彻执行,高效进行疫病防控,进一步降低养殖环节风险;三是一体化企业对产业链全过程科学把控,保证了下游屠宰、深加工环节有充足的原料供应,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可靠,适于打造高端品牌;四是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合理化解制约肉鸡产业发展的土地问题;五是有利于实现环境友好生产,由于生产相对集中,便于鸡粪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从而实现清洁绿色可持续发展。除了以上五点外,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是整合利润高,公司自养模式虽然初期投入成本大,但是后期免去农户和中间商的利润分配环节,可以真正获得整条产业链利润,当某一环节供求失衡,赢利能力受到影响时,公司可通过其他环节的赢利弥补,整体增强了公司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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