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1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吴骏泽,郭静如 - 小 + 大
2.4 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工作经费不足,动物防疫检测及技术推广工作难度增大 机构改革后,乡镇级动物防疫机构合并到综合服务站或直接划归到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仅在业务上对其进行指导,造成了部分乡镇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工作错位。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无法正常接受技术培训,导致人员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3 建立健全新型动物防疫工作体系的政策建议 3.1 强化政府的责任,加紧完善省、市、县、乡、村各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完善省市两级动物防疫行政机构,明确省市两级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建议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管理的体系,成立专门的工作组,从而使各级防疫机构分清职责,加强对防疫机构的管理。定期对基层检疫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了解并掌握当前主要动物疫病的流行状况及防控策略,增强检疫人员使用新设备的能力。同时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认知能力,从而提高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级政府领导应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畜牧管理部门应积极借力中央重点新闻媒体、主要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自媒体和网络社交平台,积极向民众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偿机制,要求养殖场户主动按规范要求,做好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降低疫病的传播风险。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基层防疫站的建设,依照防疫站的规模,为其配备小型冰箱、冷藏箱、铝制煮沸消毒锅、瓷盘、剪刀镊子、注射器、针管等器械设备,以保证疫苗质量。同时,要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员获得足够劳动报酬,依法解决技术人员的生活困难,按照当地的需求,合理安排防疫人员,巩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 3.2 坚决落实“三权归县、服务在乡”要求 按照“三权归县、服务在乡”要求,设置乡镇畜牧兽医站势在必行。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发展乡镇畜牧业和农村经济的不可或缺的管理服务机构,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畜牧兽医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者。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国家设在基层畜牧兽医科技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春秋季的防疫任务重,时间紧,仅靠防疫人员对动物进行免疫、检疫的工作难度大,政府可以加大投资聘请编外人员辅助做好防疫工作。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改变现在部分基层“一人一站,两人一站”的境况。政府还应当对扎根基层,专业技术扎实的青年动物检疫人员采取鼓励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对检疫人员的补贴政策,改变基层职位设定不合理、职称晋级难的现状,为专业人员带来足够的发展空间,确保人才可以安稳扎根基层。 3.3 增加经费投入,支持市县兽医实验室技术队伍力量建设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重视兽医实验室工作经费的投入。监测经费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来保障,将动物疫病监测试剂费用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实行诊断试剂等耗材集中采购;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保证基层实验室监测经费落实到位,防止挤占、挪用;建议从国家层面定期拨付人兽共患病防治专用工作经费,用于当地在防治人兽共患病工作中的人员经费补助、卫生津贴补助、防护耗材购置、交通通讯费用、实验室运行经费、工伤人员安置费用等,对当地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经费做出制度性安排,解除当地兽医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3.4 加大“以钱养事”经费投入,提高乡村防疫人员收入水平 建议各省提升乡村防疫人员工作补助标准,县级财政预算经费提升 30% 以上,并按时足额将经费划入防疫人员专用账户,切实提高防疫人员收入水平,真正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干事,留得住人,养得活人”。实行教育经费补助,吸收新人进入村级防疫队伍。吸纳愿意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城乡中青年加入防疫队伍,并联合科研院校对其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同时聘请畜牧兽医领域的专家对其开展业务培训,给予学费、生活费等方面的补助,真正为畜牧兽医队伍输入新鲜血液,弥补基层防疫人员的不足。 3.5 加大疫情处置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力度 定期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培训内容针对口蹄疫等防治技术规范以及《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进行定期全员轮训,传授应急设备、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等知识,要使每一位应急队员具备在现场实际动手操作的能力。建议以县级为单位每年举办一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主要针对不同时期内疫情防控形势,由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人员参加,可将应急队伍分成各个小组,演练协同合作能力,在演练中明确应急指挥和处置程序,规范应急操作,提升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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