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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起重大假兽药案件带给我们的启示

时间:2020-11-29    点击: 次    来源:兽药法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0年上半年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的相关情况。据悉,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办案件3.49万件,出动执法人员154万人次,罚款1.3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87件。其中,重点强化了对假冒伪劣农兽药案件的查处,查办案件1.27万件,为保障农业投入品质量和春季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0年重大假兽药案件盘点
1、河南省长垣市金某辉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案
2020年2月,长垣市农业农村局接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通报,称有人涉嫌无证生产假劣兽药。长垣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兽药67种、农药2种、饲料添加剂16种、包装箱434个、兽药标签2971个、包材工具3个。经核查,当事人金某辉涉嫌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长垣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2、山西省运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兽药案
2020年6月3日,运城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盐湖区冯村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生产假劣兽药活动。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赴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一批假兽药产品。经查证,该公司违法生产的假兽药产品货值达65.91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3、广东省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202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执法检查,在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发现6种兽药产品,但该公司不能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自2018年1月起,在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兽用诊断制品,共计6种176盒、4488头份,货值3.14万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五十六条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兽药产品173盒,没收违法所得588元,并处罚款15.7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2019年重大假兽药案件盘点
案件一:嘉兴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兽药案(14人犯罪团伙生产网售假兽药,涉案总价值近千万元)
2019年5月,嘉兴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兽药案。宁某某等14人犯罪团伙以兽药经销商的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在网上大量销售假兽药,涉案价值近千万元。现场查扣假冒中农威特、哈药集团、浙江诺倍威等16家公司假兽药成品5.8万余瓶、半成品6.8万余瓶、空灌装瓶3.8万余个、瓶盖60万余个,270多个兽药品种,外包装盒、标签、说明书等百万余份、生产设备3套、作案手机20余部、销售账本60余本,涉案总价值近千万元。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假兽药绝大部分是用颜料兑水加工而成,根本没有任何疫病防治的功效,社会影响恶劣。
案件二:泰兴农委执法人员配合泰兴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假兽药案例
2019年5月,泰兴农委执法人员配合泰兴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假兽药案例,抓捕6名犯罪嫌疑人,并从犯罪嫌疑人家中和仓库中查获假兽药的标签、包装袋十几万张,将近3吨多重,查获生产假兽药的原料、辅料10吨多,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当日所卸62件兽药,均是从河南省郑州市购进,再销往周边乡镇的养殖户,检查时当事人未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所购进涉案兽药的生产企业名称为西安惠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三:永济市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永济市畜牧兽药发展中心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兽药、渔药案件
2019年6月,永济市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永济市畜牧兽药发展中心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兽药、渔药案件。经查明,自2013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贾某军伙同其妻张某霞等人,未经国家兽医行政部门批准,在北京、永济等地租用厂房,利用自己担任法人的两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生产假兽药、渔药产品,并通过业务员将生产的假兽药销往广东、河北、天津、江苏、辽宁、浙江、河南等地的水产药店和水产养殖户,经营数额达到1100余万元。
案件四:茂名市局破获一宗特大生产销售假兽药案
2019年8月,茂名市局破获一宗特大生产销售假兽药案,在茂名、广州等地抓获涉嫌制售假兽药人员共55人,刑事拘留30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13个、销售点6个,查获假兽药成品10吨,半成品及葡萄糖、淀粉、镁等生产原材料共50多吨,扣押作案车辆4辆,包装箱、包装瓶、包装袋、说明书、合格证、商标以及生产设备等一大批,总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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