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7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保健 作者:金德崇 - 小 + 大
2.3 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议农业农村部加大力度,从国家层面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与财政部积极协商,联合下文,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检测水平。一是要增加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二是要加强执法体系建设,配备交通、通讯、办案工具等执法办案设备,充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4 依法行政,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本职工作 监督执法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核心,是保证畜禽健康养殖,合法生产、经营等系列活动的法律保障,也是推动工作发展行政成本最低的重要手段。规范产地检疫。根据农业农村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官方兽医负责制,配备与实际工作量相符的兽医专业人员。强化检疫申报制度,坚持检疫项目、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五到位,做到产地检疫不缺员、检疫程序不马虎、检疫操作不走样、检疫结论无质疑。对检疫申报和检疫实施情况按规定汇总并上报。强化证章管理。坚持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统一制作、集中管理、归口使用原则。推进证章管理物联网进程。规范检疫证明电子联网出证。 2.5 提高动物检疫技术支撑能力 一是国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研制主要动物疫病快速检测试纸条,对特定疫病进行初步筛选,提高动物检疫快速检测能力,必要时再送实验室检测;二是要制定并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对难以现场快速检测的疫病,可采样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切实起到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提高检疫工作质量。 本文作者:金德崇/大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下一篇:香港冻肉走私超越过去11年总和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