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赵婷,徐一 - 小 + 大
近年来,我国兽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随着检疫收费暂停,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日益加重,基层动物防疫与检疫工作责任大、担子沉、人手不足等情况日益凸显。为保证基层防、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先后探索构建了新型基层兽医服务模式 。河北省井陉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新道路, 取得了良好成绩,达到了政府经费有效使用,基层队伍有干劲,防检疫工作一手抓的效果。 1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背景 1.1 井陉县基本情况 井陉县全县总面积 1 381 平方千米,下辖 17 个乡镇、318 个行政村、616 个自然村。全县现有规模场 763 个,其中猪场 279 个、禽场 280 个、羊 37 场 177 个、牛场 7 个,散养户 5 365 户。2017 年全县猪存栏 9.5 万头,鸡存栏 235.8 万只,牛存栏0.66 万头,羊存栏 9.6 万只。 1.2 监督机构情况 1.2.1 工作职责 井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井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承担了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三方面的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 县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兽药监督管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1.2.2 人员情况 井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县动监所),为井陉县农林畜牧局(以下简称 县农林局)下属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井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其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下辖乡镇设有6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以下简称动监分所),为县动监所派出机构,人、财、物归县动监所管理。县动监所及其分所共核定编制 22 名,实有人员 18 人,其中县动监所 7 人、动监分所 11 人,每个分所平均不到 2 人,全县官方兽医共 16 人。 1.3 井陉县产地检疫原有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动物产地检疫采用官方兽医检疫出证为主, 雇佣协检员协检为辅的模式。此模式存在监管范围大,对象分散,职责繁杂,人员有限,实施不易等问题。继而,随着国家事业编制被压缩,导致了官方兽医人员不足,使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能正常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等各项工作。而在 2015 年 11 月检疫收费暂停后,此模式运行又出现了更大问题。一是基层监督分所的工作环境艰苦,无检疫收费激励官方兽医。收费暂停后,实施检疫的绩效奖励、加班补贴等不再下发,致使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积极性下降。二是协检人员的工作经费与劳务报酬无着落,协检工作只能交由村级防疫员承担。由于年龄老化、不专业,防疫补助微薄等原因,村级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也难以有效承担工作。 2 井陉模式概述 2.1 基本内涵 2017 年井陉县畜牧兽医部门积极采取行动,使用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办法解决问题。一是从现有的兽医工作经费使用上想办法,将中央、省、市、县、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作为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的资金;二是将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工作“打包”,组织社会第三方兽医机构聘用专业人才承接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并定期考核,以保证工作质量。 2.2 运行机制 2.2.1 政府制定方案 明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检疫实施难的问题,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动监所负责。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自 2017 年起,井陉县取消村级防疫员,不再发放工作补贴。 2.2.2 公开招标承接主体和招聘人员 县农林局 公开招标确定社会第三方机构——井陉县兴牧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为服务承接主体,工作职责是实施基层动物防疫检疫。该服务中心制定了招聘人员方案, 并向县农林局进行了备案。公开招聘了12 名动物 防检疫实施人员,其中 1 名助理执业兽医师、6 名助理兽医师、5 名乡村兽医。 2.2.3 派驻管理,明确职责 兴牧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 12 名招聘兽医分别派驻到基层动监分所,明确其对应协助的官方兽医、权利义务、协检范围等。派驻人员的工资待遇、人事保障由服务中心负 责,日常工作由动监分所管理。工作职责除了动物防疫外,还有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瘦肉精”抽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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