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种猪的净化 (1)种公猪与生产母猪群的净化:猪群强化免疫接种后,检测免疫抗体,筛选出猪瘟抗体过高与过低的种猪评估后做病毒抗原检查,可采用合并血液的方法进行猪瘟病毒抗原检测,凡检测出阳性带毒猪只一律淘汰处理,不准作为种猪使用。抗体水平低者要立即补免猪瘟弱毒活疫苗1 次。 (2)后备种猪的净化:从外地引进种猪时要进行引种检测,猪瘟抗原检测为阳性者禁止入场。自繁自养的后备种猪群可在保育期结束前全群采血做猪瘟抗体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评估后合并进行病毒抗原检测,凡是带毒猪只一律淘汰处理,不做种猪使用。抗体水平低者要立即补注猪瘟弱毒活疫苗1 次。 (3)定期监测:经上述方法净化后的阴性种猪群,仍要坚持每季度按20% 抽取采血检测猪瘟抗体1 次;血液合并进行抗原检测。一般经过4 次净化后,可完全控制猪瘟,并能逐步建立起健康稳定的种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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