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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措施

时间:2014-06-2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近年来,畜禽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集约化程度提高,畜禽养殖污染已影响到城镇居民的生活,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为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畜禽污染整治、推进生态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达县是四川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也是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和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随着现代养殖业的纵深发展,畜禽养殖污染也日趋严重,在污染治理上,务实做到了“五个结合”,实现了清洁生产的源头治理,达到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的要求,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把治污工作与规划建设相结合
    结合全县畜禽养殖和城镇建设规划实际,科学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拟发《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禁养区内不再规划、批准新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非禁养区加强审批,严格准入,并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类治理养殖污染,确保污染治理取得实效。同时在畜禽养殖场规划中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相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尸体焚烧炉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下风处,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
    二、把治污工作与环保测评相结合
    常年存栏量: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150只以上、禽1 000羽以上的养殖户必须提供环境影响登记表;常年存栏量:猪500头以上、牛200头以上、羊500只以上、禽1万羽以上的必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表;常年存栏量:猪3 000头以上、牛500头以上、羊5 000只以上、禽10万羽以上的必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养殖项目一律不予办理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养殖污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行种养结合、长藤结瓜,沼气发电、分户使用,贮粪发酵、过腹还田,生物发酵、粪污零排放等主要生态养殖形式,大力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粮”的循环养殖模式,实施粪污还田,粪便综合利用,减少养殖污染。
    三、把治污工作与示范创建相结合
    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是加快转变畜牧生产方式的重大举措。着力标准化示范场的创建,结合农业部、省市级示范场创建活动,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牵头打造相对集中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坚持“示范创建”与“辐射带动”并重,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等“六化”要求,结合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以标准化示范场建设为重点,深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把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成效纳入示范场创建重要指标,积极发展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建设。
    四、把治污工作与全程监管相结合
    采取前期监理、中期监测、后期监控的原则,把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列入重点目标管理,层层落实控污责任,组织联合监督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规模养殖场排污治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力控制面源污染,禁养区内的坚决取缔或搬迁,限养区内的实行限量饲养、限期治理,实施环境总量控制,粪便、病死畜禽集中收集发酵处理,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那些不愿治理、治理效果差、治理后仍然无法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关闭,不再批准限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
    五、把治污工作与项目资金整合相结合
    强化畜牧补贴政策,整合畜牧项目资金,把补贴资金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好、排放达标的标准化养殖场(户)倾斜,在项目储备工作上,做好环境测评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审核、推荐和安排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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