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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与人类福祉

时间:2013-01-1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与动物以及与自然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备受关注,“动物福利”一词也由此而生。国内外对于动物福利的定义很多,均从不同角度对其本质进行了阐述。其中,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作为政府间的国际性组织,其对于动物福利的定义被广泛采纳。OIE指出,动物福利就是要让动物生活健康、舒适、安全、得到良好饲喂、能表达天生的行为,并免受痛苦和恐惧,这些要求涵盖科学管理、预防疾病、兽医治疗、人文关怀、人道屠宰等方面。其核心理念就是要从满足动物的基本需求的“人道”角度合理地饲养动物和利用动物,保障动物的健康,减少动物的痛苦,使动物和人类和谐共处。然而,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背景下,动物福利作为一种新事务在中国也存在着多种声音。
        一、动物福利在中国发展的阻力和问题
        目前,国际上已有几十个国家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制定并实施了动物福利法。但是,动物福利在我国很多方面还是空白,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对“动物福利”的概念理解不同。
       
由于动物福利进入中国不久,因此大部分人对“动物福利”这个概念很陌生,“动物福利法”更是闻所未闻。国人对“福利”一词的传统释义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在国家层面,福利即为国家对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二是在企业层面,员工福利在企业内为员工的间接收入。保障社会福利是要花纳税人的钱。公众一般容易把“社会福利”与“动物福利”的概念混淆,从而产生抵制心理,认为人的福利还不能完全保障,怎么能够花费纳税人的钱开展动物福利,因此动物福利不被理解。此外,一些热爱动物保护事业的人,所做的超出现有法律框架的行为,也造成了不同层次人群的异议。如近两年,频繁出现的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动物福利一般指动物(尤其是受人类控制的)不受到虐待,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是供人用作食物、为人工作、友伴或研究需要。这个立场是基于人类行为的基本道德理念,而并非像一些动物权益者将动物的地位提升至与人类相同,并在政治及哲学方面追寻更大的权益。国际上,动物福利最被广泛认可的就是“5F”原则和“3R”原则。1997年,OIE接受了1967年英国Roger Brambell教授的概念,于当年的法典上首次发布国际间兽医的动物福利要求,即为使动物免受饥饿、营养不良的自由;免于因环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免受痛苦及伤病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免受恐惧和压力的自由。该法典中的5 大自由(5F)应该是动物福利的基本要求,但思维方式的不同使这一概念仍存在理解差异。“自由”是动物自主的行为,而实际动物福利需要人的关注和给予;而其中“表达天性的自由”为更多人所不理解;且有不少人把动物福利与人的心理安慰和“虚伪”联系在一起。“3R”原则就是Reduction(减少)、Replacement(替代)、Refinement(优化)的简称,主要针对实验动物而言。近些年,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也要求科学实验研究需要建立在以“3R”为原则的动物福利基础之上,没有经过实验动物福利审查委员会通过的实验和论文不能够被接受和发表。 
        2、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
        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仍然较低,一些商家为节约成本,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生产方式完全漠视动物福利。例如一些集约化养殖场对畜禽极度限制,畜禽没有活动空间,而且缺乏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排出的大量粪、尿、气体使畜禽舍的环境质量不断恶化;还有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节省成本,不将畜禽送到国家定点屠宰厂而自行宰杀,私屠滥宰使得动物在待宰时饱受恐惧和疼痛的折磨;对动物的长途运输条件简陋,拥挤不堪,且没有足够的休息和饮食等,对动物来说是就是一场灾难。
        3、与动物福利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法律、制度缺失。
       
我国对动物福利关注不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教育和科研体制中缺乏“动物福利”教育,不能培养对动物的关爱意识,民众普遍漠视动物感受,觉得在人的福利没有很好的解决之前,考虑动物福利是一种奢望,且这种观念难以在短时间内扭转。目前,中国的普通百姓对动物福利的理念还比较陌生,关爱动物还没有真正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推行动物福利还有很大阻力。还有很多人认为动物福利“不值得用法律来保护”,多数人没有“动物应享有福利”的观念。我国现存明确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只涉及濒危野生动物、稀有的海洋鱼贝类的猎杀和交易,没有一部法律涉及到大量的与人类生活紧密相联的动物福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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