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四川畜牧兽医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3 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建设使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一是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题培训。使职工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实验室技术规范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等,提高生物安全意识。二是切实抓好重点环节管理。从解剖采集样品、接收样品、保存样品、实验室实验、样品处理等整个流程严格按照生物安全规定操作,解剖采集样品前、后均应开启紫外线灯消毒20 分钟以上,实验时不得将活性物质直接冲入下水道,实验结束后对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进行高压灭菌、烧毁、消毒等方式处置,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三是按规定不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规定的一类、二类 动物病原微生物病原的实验活动。四是制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贮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所需。五是做好人员防护。兽医实验室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镜、防护面具、防护鞋及呼吸防护装备等。实验操作人员进入实验室,要根据需要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操作时,要防止被刮伤、咬伤、刺伤,污染物溅到身上要及时处理。离开实验室,要彻底清洗消毒,防止将兽医微生物带出。对所有工作人员要进行血清学监测,必要时,还应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进行免疫以预防感染。 2.4 与实践相结合, 建立兽医实验室长效运行机制 兽医实验室作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应以公共服务为核心展开多种形式的工作。县级兽医实验室要紧紧围绕畜牧生产的目标、任务,确定开展的检测项目,为生产服务,尤其是对防疫任务的督促与疫情的监测。在做好全县监测工作的同时与大型养殖场合作,适量收取一定工作成本,把大型养殖场的实验室转移到畜牧兽医部门里。这样既为养殖场节约了成本又能很好地对全县的动物疫病进行监测。随着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养殖户越来越重视实验室监测环节在自身养殖疫病监测及免疫程序制定中的指导作用,这就要求兽医实验室的运转不能只建立在完成监测任务和应付检查的层面上,而应变被动为主动,在计划监测的基础上按需监测。 2.5 建立严密的科学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运行效率 严格遵守兽医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做好检验报告单,实验记录应包括实验日期、时间和地点、实验动物的情况(来源、种类、日龄、免疫情况、既往健康史)、检测项目、实验方法、检测结果、实验中的意外情况等内容。检验报告单记录应包括送检人和接受人、实验动物的编号、检测项目、实验操作过程中的操作记录(试剂厂家、批号、检测时间、实验方法)和检测结果。半年和年终分别写出抗体监测工作总结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建立实验室档案,应遵循“开展工作必须有规定,有规定必须实行,实行必须有记录”的实验室工作原则,真正将整个实验室工作置于可控、有序的正常状态。同时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畜牧业迅速发展和兽医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加强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对此要明确任务,专人负责。 2.6 配置专门的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提高其专业素质 要保持兽医实验室人员组成的稳定性,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 3~5 人(其中应有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 2 名)。要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和操作规程。必要时,还要对人员进行相关操作规范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平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操作知识的培训。夯实实验室操作基本技能,熟练常规实验室检测项目,学习国内外最新实验室检测项目。同时,可以积极选派实验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检验水平,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通过考核、交流学习等形式全面提高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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