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2特殊操作 ●制定安全细则 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验室特殊而全面的生物安全规则和具体的操作规程,以补充和细化本规范的操作要求,并报请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生物危害标志 要在实验室入口的门上标记国际通用生物危害标志。实验室门口标记实验微生物种类、实验室负责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指明进入本实验室的特殊要求,诸如需要免疫接种、佩戴防护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器具等。 实验室使用期间,谢绝无关人员参观。如参观必须经过批准并在个体条件和防护达到要求时方能进入。 ●生物危害警告 实验过程中实验室或物理防护设备里放有传染性材料或感染动物时,实验室的门必须保持紧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门口要示以危害警告标志,如挂红牌或文字说明实验的状态,禁止进入或靠近。 ●进入实验室的条件 实验室负责人要指定、控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和辅助人员。 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受感染概率增加或感染后果严重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只有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并能遵守有关规定合乎条件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 与工作无关的动植物和其它物品不允许带入实验室。 ●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要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生物安全防护专业培训。实验人员需经专门生物专业训练和生物安全训练,并由有经验的专家指导,或在生物安全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工作。 必须学会气溶胶暴露危害的评价和预防方法。 在BSL-3实验室做传染性工作之前,实验室负责人要保证和证明,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微生物标准操作和特殊操作,熟练掌握本实验室设备、设施的特殊操作运转技术。包括操作致病因子和细胞培养的技能,或实验室负责人特殊培训的内容,或包括在安全微生物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安全委员会指导下规定的内容。 避免气溶胶暴露:一切传染性材料的操作不可直接暴露于空气之中,不能在开放的台面上和开放的容器内进行,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或其它物理防护设备内进行。 需要保护人体和样品的操作可在室内排放式2A型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只保护人体不保护样品的操作可在Ⅰ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如果操作带有放射性或化学性有害物时应在2B2型生物安全柜。 禁止使用超净工作台。 避免利器的感染:对可能污染的利器,包括针头、注射器、刀片、玻璃片、吸管、毛细吸管和解剖刀等,必须经常地采取高度有效的防范措施,必须预防经皮肤的实验室感染。 在BSL-3实验室工作,尽量不使用针头、注射器和其它锐利的器件。只有在必要时,如实质器官的注射、静脉切开、或从动物体内和瓶子(密封胶盖)里吸取液体时才能使用,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 在注射和抽取传染性材料时,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与注射器一体的)。使用过的针头在消毒之前避免不必要的操作,如不可折弯、折断、破损,不要用手直接盖上原来的针头帽;要小心地把其放在固定方便且不会刺破的处理利器的容器里,然后进行高压消毒灭菌。 破损的玻璃不能用手直接操作,必须用机械的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和镊子等。 ●污染的清除和消毒 传染性材料操作完成之后,实验室设备和工作台面应用有效的消毒剂进行常规消毒,特别是传染材料溢出、溅出其它污染,更要及时消毒。 溅出的传染性材料的消毒由适合的专业人员处理和清除,或由其它经过训练和有使用高浓度传染物工作经验的人处理。 一切废弃物处理之前都要高压灭菌,一切潜在的实验室污物(如,手套、工作服等)均需在处理或丢弃之前消毒。 需要修理、维护的仪器,在包装运输之前要进行消毒。 ●感染性样品的储藏运输 一切感染性样品如培养物、组织材料和体液样品等在储藏、搬动、运输过程中都要放在不泄漏的容器内,容器外表面要彻底消毒,包装要有明显、牢固的标记。 ●病原体痕迹的监测 采集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本底血清样品,进行病原体痕迹跟踪检测。依据被操作病原体和设施功能情况或实际中发生的事件,定期、不定期采集血清样本,进行特异性检测。 ●医疗监督与保健 在BSL-3实验室工作期间对工作者进行医疗监督和保健,对于实验室操作的病原体,工作人员要接受相应的试验或免疫接种(如狂犬病疫苗,TB皮肤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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