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规范标准 > 文章

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

时间:2011-12-1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 GB16568-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奶牛场的环境设计与设施、饲草料及饮水、饲养管理、挤奶人员、生产工艺、鲜奶贮藏及运输的卫生和防疫、检疫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有、集体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奶牛场。个体户也应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914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693 乳品厂卫生规范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3 奶牛场的环境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3.1 场址要求 奶牛场应建立在交通方便、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地势高燥、环境幽静、无有害体、烟雾、灰沙及其他污染的地区,并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
3.2 场区的布局与设施要求
3.2.1 场内的饲养区、生活区布置在场区的上风、高燥处,兽医室、产房、隔离病房、贮粪场和污水处理池应布置在场区的下风、较低处。
3.2.2 场区内的道路坚硬、平坦、无积水。牛舍、运动场、道路以外地带应绿化。
3.2.3 场区牛舍应坐北朝南,坚固耐用,宽敞明亮,排水通畅,通风良好,能有效地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夏季应增设电风扇或排风扇通风降温。
饲养区门口通道地面设 3.8m×3m×0.1m的消毒池,人行通道除设地面消毒池外,增设紫外线消毒灯。
3.2.4 场区内应设有牛粪尿处理设施,处理后应符合GB 7959的规定,排放出场的污水必须符合GB 8978的有关规定。
3.2.5 场区内必须设有更衣室、厕所、淋浴室、休息室。更衣室内应按人数配备衣柜,厕所内应有冲水装置。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用的清洗剂。
3.2.6 场内必须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微生物和产品质量检验室,并配备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3.2.7 场内需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橱柜,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并贴有醒目的“有害”标记。在使用危险品时需经专门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指定人员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3.3 场区的供、排水系统
3.3.1 场区内应有足够的生产用水,水压和水温均应满足生产需要,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如需配备贮水设施,应有防污染措施,并定期清洗、消毒。
3.3.2 场区内应具有能承受足够大负荷的排水系统,并不得污染供水系统。
4 饲草
4.1 饲草 各种饲草应干净、无杂质,不霉烂变质。
4.2 饲料 各种饲料收购和贮藏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
4.3 饮水 饮水卫生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饮水池应定期清洗、换水。
5 饲养管理
5.1 饲喂前饲草应铡短,扬弃泥土。清除异物,防止污染;块根、块茎类饲料需清洗、切碎,冬季防冷冻。
5.2 每天应清洗牛舍槽道、地面、墙壁,除去褥草、污物、粪便。清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粪便及污物运送到贮粪场。运动场牛粪派专人每天清扫,集中到贮粪场。
5.3 场区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清除杂草,防止害虫孳生,但药液不得直接触及牛体和盛奶用具; 5.4 场内不得饲养其他家畜家禽,并防止其进入场区。
6 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卫生要求
6.1 场内饲养、挤奶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场有关部门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上一篇: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下一篇: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