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2.4清开灵注射液 可与干扰素、免疫核糖核酸、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细菌素、溶菌酶、排疫肽、抗菌肽、心肌炎药物、阿托品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类、阿米卡星、红霉素、肾上腺素、阿拉明、多巴胺等联合使用。 2.2.5黄芪多糖注射液 可与干扰素、免疫核糖核酸、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抗菌肽、细菌素、溶菌酶、肾上腺素、利尿剂、抗血压药物等联合使用。 可与人参、苦参、板蓝根、柴胡、当归、生地、防风、金银花、麻黄、党参、附子、益母草、山豆根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青霉素类、黄连、黄柏、玄参等联合使用。 2.2.6双黄连(金银花、黄芩、连翘等)注射液 联合用药参照黄芪多糖,除外还可与青霉素类、头孢类、林可霉素等联合使用。 不能与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红霉素等联合使用。 2.3细胞因子制剂的联合使用 细胞因子制剂如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抗菌肽、溶菌酶、细菌素等可相互联合使用,可与各种中药单方注射液混合使用,可与各种抗生素联合使用,但不能混合使用。 不能与酸碱性溶液与葡萄糖类溶液混合使用。 3 联合用药注意事项 3.1兽医临床上要根据药物的性质与药理作用,针对疾病的病原体和临床特征,科学合理的联合使用药物,以扩大抗病毒和抗菌谱,增强对病原体的杀灭作用,减少耐药性的产生,以提高药物预防与临床治疗的效果。 3.2当临床上出现多种病原体混合感染与继发感染或产生严重耐药性菌株时,应根据药敏试验的结果及时采取对症联合用药,以充分发挥各种药物的协同作用与促进作用,可有效的提高临床防治效果。 3.3不科学、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不仅不能提高临床防治效果,反而会影响与降低药物的疗效,增大药物的不良反应,延误患病动物的病情,诱发耐药性菌株的出现,导致二重感染,产生严重后果。 3.4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往往造成药物配伍禁忌,使药物产生相互干扰,出现沉淀、浑浊、降效、失效,严重者引起动物中毒、过敏,甚至死亡等。 3.5细胞因子制剂(基因工程药物)不能与抗生素混合注射,但可以联合使用,分别肌注。否则,药物失效。细胞因子制剂与中药制剂联合用药,可混合肌注,也可分别肌注,能显著的提高药物的协同作用与促进作用,增强临床防治效果。 3.6抗生素与抗生素联合用药,拌料与饮水给药时,可混合使用;肌肉注射时,尽可能分别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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