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加强农村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 定期举行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他们掌握疫苗保存、使用剂量、注射方法、注意事项等专业知识及疫情的发展动态。加快知识更新,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其责任心,打造高素质的动物防疫队伍,提高动物防疫的科技含量,确保防疫工作科学规范。 2.4 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 我国畜牧业的重点在农村,农村动物防疫的好坏取决于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对养殖户加大防疫法规宣传力度,有利于强化广大养殖户防疫观念,改变传统养殖陋习,大力配合政府部门组织的防疫工作,减少动物疫病发生。 2.5 建立动物防疫意外风险补偿机制 要尽快建立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投入机制,及时拨付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及监督管理等所需经费,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储备金制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强化防疫检疫化验室、冷链系统建设,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6 强化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 动物防疫既是一项长期而艰辛的工作,又是一项重大的经济和政治任务,要强化管理,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检疫员对动物实施产地、运输、屠宰检疫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检疫关,把免疫标识作为出具检疫合格证的必要条件,对无动物防疫证、无动物标识的动物禁止流通、屠宰、加工,对出售、使用、私藏染疫病畜、病肉的,要依法收缴,没收非法所得,并严加惩处,从而达到防检结合、以检促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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