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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牛安全用药有原则

时间:2010-07-0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母牛怀孕后,各器官发生一定的生理变化,对药物的反应与未孕母牛不完全相同,药物的分布和代谢也受妊娠的影响。因此,孕畜临床不合理用药将导致胚胎死亡、流产、死胎和胎儿畸形,从而造成医源性疾病。
  (一)一不宜 孕牛用药剂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药物蓄积作用而危害胚胎和胎儿。
  (二)二慎用
  1.怀孕早期用药要慎重,当发生疾病必须用药时,可选用不会引起胚胎早期死亡和致畸的常用药物。
  2.孕牛应慎用全身、驱虫剂和利尿剂。禁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殖机能的药物,如前列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严禁使用子宫收缩的药物,如催产素、垂体后叶制剂、麦角制剂、氨甲酰胆碱和毛果芸香碱。使用中药时应禁用活血祛瘀、行气破滞、辛热、滑利中药,如桃红、红花、乌头等。对云南白药、地塞米松等也应慎重使用。
  (三)三考虑
  1.孕牛发生疾病用药治疗时,首先考虑药物对胚胎和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严重危害的作用。
  2.药物对母牛有无副作用与毒害作用。
  3.用药时必须考虑药物对胚胎和胎儿有无潜在性危害作用,但要改变那种认为“孕畜用药都是有害”的观点。为了胚胎和胎儿的安全而延误孕牛的治疗,反而损害母牛的健康,造成母牛与胎儿双亡现象。因此,孕牛患病时应积极用药治疗,确保母体健康,力求所用药物对胚胎和胎儿无严重危害。
  (四)五原则
  1.用药调治:孕牛患病需要用药调治。一切从保胎原则出发,首先应考虑所用药物对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危害,其次要考虑所用药物对母体有无毒副作用,同时还应考虑所用药物是否会影响泌乳期孕牛所产奶质量。
  2.防死胎畸胎:怀孕奶牛非用药不可时,可选用不引起死胎和致发畸胎的药物。
  3.严格用药剂量:孕牛用药剂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蓄积作用祸及胎儿。
  4.孕牛慎用全麻药、攻下药、驱虫药:禁用有直接和间接影响机能的药物,如前列腺素、雌(雄)性激素,也禁用缩宫药物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麦角制剂、氨甲酰胆碱、毛果芸香碱,还有中药的桃仁、红花、乌头等。
  5.要防病保胎两兼顾:治疗患病孕牛,既要考虑胎儿的安全,又要改变凡孕牛用药都有害的观点,不可只讲胚胎安全而延误对患病孕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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