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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及几点建议

时间:2009-09-22    点击: 次    来源:四川省畜牧食品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主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牧户经营为主体,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合作服务组织和专业市场为中介,把分散的农牧户与国内外市场连接起来,坚持分类指导,系列开发,确立和开发主导产品,发挥比较优势,建立教、研、推相结合的科技增长机制,提高畜牧业整体素质,进而实现畜牧业的现代化。
  1、用产业理念发展畜牧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
  用产业理念发展农业,建设现代农业,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思路和重要选择。畜牧业是农业产业化的领头产业、同时又是现代农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用产业理念发展畜牧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和重要过程,当前应着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
  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畜牧业都是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显然,没有畜牧业,农业就构不成完整的农业。但现代农业有别于传统农业,其不同之处在于农业中畜牧业的比重发生了明显变化,在现代农业的中间消费(投入物)中畜禽生产成为主要成分。例如畜牧业通过畜禽产品的中间消费,把植物产品加工转化为动物产品,显著提高了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份额,从而使其在农业中所占比重也相应大幅度提高。目前,发达国家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都在70%~80%,没有高比重的畜牧业就谈不上有现代化的农业。20世纪90年代至今,全国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其中在确定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时,广大农区普遍选择了畜牧业。十余年的运行实践证明,畜牧业作为承农启工的中轴产业,通过对饲草饲料的旺盛需求,拉动了粮棉油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并将大量农副产品转化为肉蛋奶,既充分利用了资源,加快了农业的良性循环,又实现了生物转化增值。同时,带动了饲料、兽药、皮革、食品、储运和冷藏等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尽管如此,如果仅仅是当畜牧业发展了,并且达到了一定发展水平,便认为现代农业已经近在咫尺,未免结论过早。严格地讲,它只能算是用产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一个中间阶段,而非最后的落脚点。因为畜牧业与种植业同属第一产业,畜牧业替代种植业作为农业主导产业,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仍然存在;以畜产品取代农产品作为主打产品,也只是以一种初级产品代替了另一种初级产品,价值增值和市场空间同样有限。现代农业不仅仅意味着畜牧业生产及产出水平的提高,它更体现在畜牧业产后加工增值能力的增强。因此,从长远看,发展畜牧业的最终出路还在于改造传统畜牧业,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层次,从而使从业农民增收更加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因此,用产业化理念发展畜牧业,是用产业理念发展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和重要过程。
  2、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1 龙头企业优势不明显,一体化、集团化程度不高畜牧业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有所壮大和发展,并在农业产业化中处于领先地位,但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第一,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差,管理制度落后,竞争力不强。第二,大型龙头企业科技和制度创新能力不足。许多大型企业仍然依靠粗放扩张的经营模式,严重忽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在市场竞争中缺乏自己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产品,在企业管理中,没有及时采用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存在产权不明晰、决策不科学的问题,仍然依靠传统家族式的管理方法来管理集团企业,使企业长远发展受到很大影响。有的企业严重缺乏稳定的原料基地,有的企业市场营销渠道不畅,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和手段有待提高。
  2.2 产业化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在利益分配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企业与农民签订的经济合同不规范。一些企业往往凭借其自身的强大经济优势,在与农民签订合同时故意损害农民利益,使所订立的合同条款尽量有利于企业。第二,利益主体双方不守信用。有些地方,当产品市场价高、产品畅销时,农民往往违背合同,不愿将产品卖给企业,导致企业停工待料;而市场价低、产品滞销时,企业又不愿意按原定合同收购,有时即使愿意收购也经常压级压价,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第三,违约追索成本高。
  2.3 畜产品加工业严重滞后
  畜牧业产业化要求畜牧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要有机联合;但我国的畜牧业集团化却存在产中、产前发达,产后加工严重滞后的格局,畜产品加工业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发达国家畜产品加工量占畜产品生产总量的比重高达60%~ 70%,而我国肉类加工比重不到5%,且加工技术落后,企业规模小,还存在着加工深度不够、花色品种较少和优质高档品种比重低的问题。
  2.4 产业化管理条块分割,政策引导失当
  经过机构改革,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体制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部门分割、产销脱节的问题。到目前为止,畜牧部门只管生产,加工和流通则由其他部门管理,各行政部门为了维持原有的利益格局,往往各行其是,政出多门,畜牧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缺乏统一管理,严重影响了畜牧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政府对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引导方面,则存在两种极端倾向:一是个别地方政府出于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往往不顾经济规律,简单采用行政命令,人为制造产业化企业和组织,有些地方则一方面强调要大力发展畜牧业产业化,另一方面却对畜牧业产业化企业在投资和融资方面设置了许多障碍,现在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反映得不到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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