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监督

动物产地检疫中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病种

日期:09-06 作者:谢磊- 小 + 大

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活动重要内容,是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畜主产地检疫申报后,只有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中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是重要条件之一,描述为“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需符合要求。”

产地检疫需实验室检测病种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调整并公布”。因此,实验室检测疫病种类均在各类产地检疫规程中设定和要求,其他疫病种类均不是法定产地检疫对象,不能作为检疫合格的条件(表1,其中相同动物病原合并)。


规程要求检测

农业部自2010年开始制定并发布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10类产地检疫规程,按动物种类分,涉及生猪、家禽、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犬、猫、兔和蜜蜂8类;按检疫用途分,包括产地和跨省调运2类;按动物用途分,包括非种用乳用和种用乳用2类。规程中明确要求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疫病共计51种,分2种情况。

第1种情况。产地检疫过程中对怀疑患有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进行实验室检测。此种情况在产地检疫中(含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情况)可能涉及,检疫对象分别涉及生猪6种、牛5种、羊6种、鹿3种、骆驼3种、禽11种、马属4种、犬7种、猫2种、兔4种、蜜蜂5种,共涉及疫病种类46种。

第2种情况。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种猪、种牛、奶牛、种羊、奶山羊及其精液和胚胎)、跨省调运种禽(种鸡、种鸭、种鹅)及种蛋的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动物疫病,应当进行实验室检测。只要涉及此种情况,产地检疫合格条件必须含有实验室检测报告。必检疫病种类包括种禽6种和种用乳用动物11种。
      部门文件要求检测

家禽H7N9流感。依据《全国家禽 H7N9 流感剔除计划》(农医发〔2014〕22号),要求对跨省调运的活禽,应结合 H7N9流感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结果开展产地检疫,根据检疫工作需要,依法对调运家禽进行 H7N9流感实验室检测。

犬猫相关疫病。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4〕22号),要求调运犬应逐只查验狂犬病免疫抗体、犬瘟热抗原和犬细小病毒病病原,调运猫应查验狂犬病免疫抗体和猫瘟病原,并附具检测报告。
      小反刍兽疫。根据《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20年)》要求,加大活羊调运监管力度,严禁活羊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应结合当地小反刍兽疫风险评估状况开展产地检疫。对尚未通过无疫评估验收的地区,免疫场群要求免疫抗体合格,非免疫场群要求抗体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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