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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综述

时间:2018-12-0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4 风险分析

根据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特点及当前形势, 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风险日益加大, 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洲猪瘟疫情国家逐年增多, 邻国俄罗斯疫情严峻;

(2) 我国与多个国家贸易往来频繁;

(3) 我国出境及进境游客人数多;

(4) 我国生猪及猪肉相关制品进口量大;

(5) 口岸中生活垃圾与各种废弃物的未安全处理;

(6) 中俄边境地区野猪的流动;

(7) 我国仍以中小规模猪场为主, 且猪场生物安全意识较差;

(8) 由于价差, 存在非法动物产品贸易等现象;

(9) 不排除恐怖组织及其它敌对势力对我国的生物袭击。

5 防控措施

5.1 普及非洲猪瘟相关知识

加大非洲猪瘟危害的宣传力度, 引起全民重视。非洲猪瘟一旦传入我国, 危害巨大, 且必将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因此, 防范非洲猪瘟传入我国, 不仅仅是各地方动物疾控中心、各出入境有关部门、兽医工作者的职责, 更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外出旅游及工作人员, 不去疫情地区, 不从疫情地区携带相关猪肉制品进境;个别生猪及猪肉商贩, 要做良心买卖, 不进行非法走私买卖活动。

5.2 加大国家、政府职能

及时准确掌握贸易国的疫情史和近期疫情状况, 发布贸易禁令, 严禁与疫情国家进行贸易往来;强化监测预警, 开展省级和区域性兽医实验室建设, 加大检疫力度;加强防疫监管, 各边境省份, 切实落实边境巡查、检疫监管、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建立边境疫情防范屏障, 对监测带内的家猪和野猪群进行采样监测, 做到“早发现、快报告、速诊断、严处置”;加强对往来疫情国家的游客检疫, 严禁游客从疫情国家地区携带猪肉制品进境;另外, 积极引导边境地区养殖户杜绝散养散放, 发展规模养殖, 实行严格的防疫消毒措施, 做好生物安全措施。

5.3 强化应急准备

相关部门举行突发非洲猪瘟疫情演练, 严格疫情处置, 一旦发现疫情, 按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和防控应急预案规范处置。

5.4 研制安全有效的疫苗

相关部门可组织进行科研攻关, 致力于非洲猪瘟的疫苗研发, 防患于未然。

虽然我国历史上从未发生过非洲猪瘟, 但从全球范围看, 非洲猪瘟疫情愈发严重, 因此, 我们每个人尤其动物检疫、兽医相关从业者应齐心协力, 严防非洲猪瘟传入我境。

5.5 高度重视, 常抓不懈

我国虽未发生非洲猪瘟, 但俄罗斯的非洲猪瘟疫情呈现向东部快速蔓延趋势, 当前防范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防范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情, 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疫情的应急工作, 定期进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 召开防控专题工作会议。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 切实把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应对非洲猪瘟传入的各种可能。

5.6 加强巡查, 严防不待

边境市县畜牧兽医局成立边境地区动物防疫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地区动物防疫巡查工作的组织、检查、督导。对距离边境线5公里和30公里范围内所辖的村屯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彻底调查统计, 按要求填写调查问卷和调查表格, 及时掌握边境地区动物养殖、免疫、流通、屠宰等各环节, 特别边境沿线附近乡 (镇) 村屯、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地区等重点区域的风险因素变化, 实施科学的预警预报, 确保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置”。

5.7 构筑免疫隔离带

搞好免疫是做好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高免疫密度是防止疫情发生最有效的保证。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行动, 逐头注射、逐户排查、逐村推进, 不留死角, 按照建立边境强制免疫保护带的要求, 距离边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屯, 要再加强一次疫苗的免疫注射, 构筑起坚固的防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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