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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加快全省乳粉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3-10-2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河北省政府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强化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2亿元,设立推进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振兴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乳粉企业技改和新建、奶牛场和饲草基地建设。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乳粉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乳粉产业。相关市、县也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当地乳粉业发展。
  强化质量保障。加强奶牛养殖投入品管理,完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大监测频率,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乳粉企业要全面开展原料检测、生产过程动态检测、产品出厂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监测和定期监督抽检制度,抽检范围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
  强化宣传引导。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定期发布生鲜乳及乳粉质量检测信息,乳粉企业要主动公开质量信息。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各地奶牛养殖、乳粉加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有关部门要加强乳品质量安全舆情收集和研判,准确判断舆论态势和舆情走向,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附件:乳粉产业发展资金筹措及补贴方案   

  2014年至2017年,每年安排4225亿元,重点支持乳粉企业发展、建设优质奶源和饲草基地、完善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3类项目。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整合现有项目资金3025亿元。
  一、支持乳粉企业发展补贴
  对取得乳粉生产许可证、自有及建立利益联盟的奶源达到100%、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乳粉企业,在购置检验监测设备、科研开发、人才技术引进、品牌创建和产品营销等环节予以补贴。对现有年产1万吨以上、新建或技改达到3万吨以上的乳粉企业,分别一次性补贴5000万元和1亿元。
  二、建设优质奶源及饲草基地补贴
  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建设。2013至2017年支持建设存栏泌乳牛400头以上的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600个。对达到规定标准并与乳粉企业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的配套奶牛场,每头泌乳牛补贴基本建设费2000元,每年平均补贴625万头。
  饲草基地建设。每年支持发展优质苜蓿625万亩,对种植优质品种、单片3000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每年种植优质专用青贮玉米40万亩,对种植优质品种、单片1000亩以上,与配套奶牛场签订购销合同的,每亩补贴玉米种子款50元。
  每年安排生产乳粉用优质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设备购置费500万元。
  三、建设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补贴
  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补贴在环境保护资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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