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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加快全省乳粉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3-10-2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河北省政府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做大做强乳粉加工企业。
  1开展战略合作。鼓励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盘活闲置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引导企业抓住市场整合的有利时机,加强与知名乳粉企业的沟通对接,主动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发展环境,吸引大型乳粉企业到石家庄、张家口等奶牛养殖优势区域和乳粉加工基础较好的地区投资建厂。到2017年,全省建成君乐宝等2至3家年产5万吨以上的乳粉企业集团。
  2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建设乳粉加工项目,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力促如期达产达效。优先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扩容,自建奶源基地,延伸产业链条。新上乳粉生产线必须符合《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严格行业准入,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认真抓好乳粉企业审核清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3加快技术创新。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的鲜奶分离、浓缩蒸发、喷雾干燥、密闭包装自动化生产设备。新建、扩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都要建立研发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开展生产工艺、产品功效、质量保障等科研攻关,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引导企业与食品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平台。
  4强化内部管理。支持乳粉企业购置先进检验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督促企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帐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行HACCP和GMP管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可追溯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行为。
  5培育知名品牌。引导龙头企业增强主体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着眼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调整产品结构,开拓高端市场,强力打造知名乳粉品牌。搞好产品策划,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引导企业开发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切实加强品牌保护。
  加强乳粉流通体系建设。
  1健全销售网络。支持乳粉企业巩固大中城市消费市场,积极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鼓励企业设立乳粉专营店,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试点,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在全省逐步推广。支持企业与大型超市开展合作,设置知名品牌乳粉专柜。
  2创新营销方式。引导乳粉企业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支持企业开发生产车间旅游项目,纳入当地旅游线路。组织消费者参观乳粉企业和奶牛养殖基地,通过零距离体验,取得认同和信赖,扩大品牌影响力。
  3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和质量监管,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经营单位要认真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销售公示目录之外的婴幼儿配方产品,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乳粉,必须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规范乳粉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粉违法行为。
  4严格追溯制度。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信用档案,相关部门要实行监管信息公开共享,及时披露企业违法信息。发现问题产品,严格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偿。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推进乳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奶源基地和乳粉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市、县也要成立相关协调机构。
  强化政策支持。新建、扩建标准化奶牛场,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新建、扩建年产3万吨以上的乳粉加工企业,用地指标由省、市优先安排。省内企业新建、扩建乳粉生产项目,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农技及阳光培训工程资金用于奶牛养殖、牧草种植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农机补贴资金用于奶牛养殖、奶站、牧草加工设备购置补贴的比例不低于10%。公安交管部门对乳粉运输车辆进城免费发放通行证。
  强化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把乳粉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政策性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生鲜乳收购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推广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乳粉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省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要积极为新建、扩建奶牛养殖场提供担保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股份制改造,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为奶牛养殖场、乳粉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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