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30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兽药》杂志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对于网络销售的兽药产品,可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追溯要求,如强制要求每个最小销售单位均需赋有追溯二维码,对于安瓿、5mL以下的西林瓶或属于异型瓶等特殊情况无法印制追溯二维码的产品,不得单独销售,确保产品从生产企业到消费者的全流程可追溯。同时,依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实现兽药运输环节的温湿度等关键参数监控,保证兽药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 5.5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对兽药网络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无证经营、销售假劣兽药、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农业农村部已建立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重点监控企业”制度,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这一措施应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同时,应建立健全跨区域协同查处机制,破解网络兽药经营跨区域带来的执法难题。对于涉及多个地区的案件,由上级部门统筹协调,相关地区协同办案,确保案件查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6 推动行业自律与社会共治 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还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形成兽药网络质量安全的多方共治格局。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网络兽药经营的自律公约,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中国兽药协会应“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法规宣教和技术培训,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这在提升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应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行业内部人士等举报兽药网络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在2025年行动方案中强调,要“积极探索运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覆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主体,做好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宣传教育”,这为社会共治提供了有效途径。 兽药网络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保障兽药质量安全的重要监管举措。经过2024—2025两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兽药网络经营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已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平台、注重流程规范、强化监督检查的工作模式,为规范网络兽药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面对网络兽药经营中存在的信息不完整、资质不透明、宣传不规范等问题,仍需通过完善法规体系、统一资质标准、优化抽样方法、强化追溯管理、加大惩处力度和推动社会共治等多方面措施,不断提升兽药网络监管的效能和水平。随着监管工作的持续深入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兽药网络销售市场将逐步走向规范有序,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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