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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省春季肉牛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时间:2026-05-21    点击: 次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消毒灭源:春季疫病高发,每周对牛舍、饲喂设备、饮水设备进行1次全面消毒,重点消毒牛舍地面、墙壁、饲喂槽、饮水槽;规模化场可采用喷雾消毒,散养户可采用石灰乳、氢氧化钠溶液等进行消毒;避免使用单一消毒药品,定期更换消毒药品,防止病原菌产生耐药性。

(3)粪便处理:推广干清粪、发酵处理技术,每日清理的粪便经堆积发酵后,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春季气温回升,加快粪便发酵速度,发酵后的有机肥可用于春季农作物、牧草种植,提升资源利用率;散养户可采用粪便堆积发酵模式,发酵后及时还田,减少环境污染。

(四)春季疫病防控技术

结合吉林省春季疫病流行特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防控”原则,针对春季高发疫病,强化免疫接种、疫病监测、生物安全防控等工作,防范重大疫病发生,保障春季肉牛生产安全。

1. 重点防控疫病

吉林省春季肉牛重点防控疫病包括:布鲁氏菌病、牛支原体病、结节性皮肤病、犊牛病毒性腹泻、寄生虫病等,其中口蹄疫、布鲁氏菌病为国家强制免疫疫病,需全面落实春季免疫接种及驱虫工作。

2. 免疫接种技术

(1)春季集中免疫:3-4月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口蹄疫疫苗全面接种,犊牛出生后3个月接种首针,间隔1个月加强免疫1次;布鲁氏菌病疫苗重点接种基础母牛,每年接种1次,犊牛出生后6个月接种1次;免疫后及时进行抗体检测,抗体合格率未达到95%的,及时补免。

(2)常规免疫:犊牛病毒性腹泻、结节性皮肤病、支原体病等可通过接种疫苗、加强营养等方式预防,降低发病概率;对新引进牛只,接种相关疫苗后隔离观察不少于15天,经检测无疫病后,方可转入生产区饲养。

(3)免疫档案:规模化场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每头牛的免疫疫苗、免疫时间、免疫剂量、抗体检测结果等信息,做到“一牛一档”;散养户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可追溯,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免疫核查工作。

3. 疫病监测与处置

(1)监测预警:规模化场建立疫病监测制度,春季每半个月对肉牛进行1次疫病监测,重点监测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强制免疫疫病;散养户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病监测工作,发现肉牛异常(发热、食欲不振、呼吸困难、腹泻、关节肿胀等),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2)疫情处置:发现疑似重要疫病,立即隔离病牛,限制人员、车辆流动,对病牛污染的区域、设备彻底消毒;配合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疫病诊断,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置,扑杀病牛及同群牛只,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对疑似普通疫病(犊牛腹泻、呼吸道疾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避免病情蔓延。

4. 生物安全防控

(1)人员管理:生产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严禁串岗、外出,外出返回后必须消毒、隔离观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确需进入的,需经消毒、登记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严禁接触肉牛。

(2)物资管理:饲草料、药品等物资进入牛场前,需进行消毒处理,避免携带病菌;严禁将外界的牛只、牛产品带入生产区,防止疫病传播;春季干燥,做好药品、疫苗的储存管理,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确保疫苗效价。

(3)放牧防控:半舍饲半放牧场,放牧时避开疫病高发区域,不与其他养殖户的肉牛混群放牧;放牧后及时清理肉牛体表的泥沙、杂草,检查肉牛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定期对放牧草场进行消毒,减少疫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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