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刘振涛 周勋章 路剑 - 小 + 大
三、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的发展趋势 1、智能化技术与政策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 一方面,现代化智能监测与管理技术的应用愈加广泛。随着物联网及5G技术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迅速普及,部分畜禽养殖场通过安装传感器网络,实现了对监测温度、湿度、氨气浓度,粪污的产生量和处理进度,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畜禽养殖环境参数的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传输到中央管理系统后可以帮助养殖户和监管部门随时掌握养殖场的情况。例如,当氨气浓度超过安全阈值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提醒养殖户及时采取通风或清理粪污等措施。不仅有助于改善养殖环境,还能确保粪污及时得到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另一方面,“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也将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大数据”能够收集和分析多种异质性条件下的畜禽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可以帮助决策者发现一些潜在的规律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建立预测模型,能够为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更加科学充分的依据。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地区的小型养殖户由于缺乏合适的处理设备和技术指导在粪污处理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基于此,政策可以适当向这些地区的小型养殖户倾斜,提供专门的设备补贴和技术培训。同时,相关部门也能够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预测未来畜禽养殖规模的变化以及对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需求,并提前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如果预测到某地区的畜禽养殖规模将在未来几年内大幅增加,可以提前规划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避免出现粪污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随着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对智能化技术推广和支持的相关措施有望被进一步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中。 2、跨区域协同政策发展的需求不断提升 一方面,区域间资源互补与合作的趋势将不断增强。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地区畜禽养殖规模较大,但土地资源有限,无法完全消纳畜禽粪污;而另一些地区可能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但畜禽养殖规模较小,粪污消纳能力过剩。通过跨区域协同政策,可以鼓励这些地区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将养殖密集地区的粪污运输到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比如,发达地区的大型养殖场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种植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将养殖场的粪污加工成有机肥后运往种植基地,既解决了养殖场的粪污处理问题,又为种植基地提供了优质肥料,实现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 另一方面,统一标准下的区域间产业协同发展模式迫在眉睫。制定统一的畜禽粪污排放标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同发展的必要前提。在一个区域内,无论是大型养殖场还是小规模养殖主体,都需要遵循相同的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例如,规定每立方米养殖废水的COD、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以及沼气池、有机肥生产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标准,既可以避免因标准不一致导致的监管漏洞和不公平竞争,也能够促进区域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整体提升。在此基础上,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农产品生产等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和效果。 3、小规模养殖主体个性化支持措施愈加完善 一方面,小规模养殖主体专项支持措施势在必行。随着现行政策的逐步推广,大中型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均已超过90%。而小规模养殖主体受限于养殖规模、技术和资金等条件限制,资源化利用目标尚未完全实现。通过设立专门的小规模养殖主体补贴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用于补贴小规模养殖主体购置粪污处理设备、建设沼气池或购买有机肥生产原料等,可以减轻小规模型养殖主体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阻力,提升其参与积极性。例如,根据小规模养殖主体的养殖规模和实际需求,给予一定比例的设备购置补贴。同时,对其生产和销售的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或者对其用于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设备采购给予所得税减免,有助于提高小规模养殖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 |
上一篇:猪场环境污染危害及对策
下一篇:没有了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