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8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晁娟娟 李宏 李迎鸽 - 小 + 大
核心提示: 畜禽粪污是指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粪、尿、污物以及与冲洗水所形成的粪、尿、水混合物。畜禽粪污的用途较多,是宝贵资源,处理好、利用好、就会变废为宝。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畜牧业主管部门的推动下,陕西省按照“稳猪、扩禽、大力发展牛羊”总体思路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随着畜禽养殖数量增大,规模化比重持续增加,陕西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推进也不容忽视。该篇文章就是从此处出发的总结和反思,以供行业参考。 一、畜禽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截至2022年末,陕西出栏生猪1010.07万头,相比2021年,增加165.61万头;蛋鸡存栏4359.55万只,相比2021年增加56.92万只;肉鸡出栏4555.80万只,相比2021年,增加832.19万只;奶牛存栏22.89万头,相比2021年,增加5.62万头;肉牛出栏23.29万头,相比2021年,增加2.6万头;肉羊出栏288.29万只,增加91.91万只。 随着畜禽养殖量不断增加,粪污量不断增大,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压力不断加大。陕西全省粪污产量为5088.4万吨,粪污综合利用量为4608.2万吨,规模以上利用率为91.3%,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利用率70.6%。截至2021年7月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0.6%、98.9%,分别超出国家标准10.6%和1.8%。 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上,陕西坚持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路子,在果、菜、茶、粮大县推广“畜—沼—果蔬粮茶”种养结合、“沼液—水肥—体化”滴灌等技术模式,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加快全省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养殖场内外生态环境得到明最改善,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改善了土壤结构,增强了土地肥力,推动了化肥减量。 从全省养殖场的清粪工艺方式来看,采用干清粪的养殖户占80.5%,采用垫料的占12.6%,采用水冲粪工艺的占4.4%,其它方式占2.5%;从固体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看,生产农家肥的占84.3%,生产商品有机肥的占2%,其他方式(委托处理、栽培基质、饲养昆虫等)占13.7%;从液体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看,采用肥水还田的养殖场户占54.1%,采用沼液还田的养殖场户占26.6%,采用固液一体处理利用的占到14.3%(主要是羊场和鸡场),采用其它方式(鱼池养殖、生产液态有机肥、达标排放等)处理的占5%。 二、存在问题 1、工艺设施落后,源头控制不力 养殖场应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总要求配备相应的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设备,实施雨污分流、改水泡粪为干清粪、改明渠为暗渠、改自由饮水为节水设施饮水,从而实现源头减量。总体来看,养殖场存在以下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高,但养猪场采用水泡粪、水冲粪工艺设施较多,粪污量大、处理冈难、排污困难、污染大;固体粪污堆肥处理周期长,处理能力有限,高温无害化处理成本高,选择使用的少。液体粪污沼液发酵处理,沼气利用率不够,净化缺乏处理设施。加之无害化处理后的销路不畅,还田面积不达标,资源化利用率整体不高。 二是中小规模资金缺乏,设施配套率低,处理设施容积不达标,节水设施落后,雨污合流。病死小动物常用化死井,但大动物无害化处理需要冷冻干燥和高温发酵降解设备,多数养殖没有此类设施。 三是未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养殖场将废物交给第三方处理委托处理协议和处理交接单不完善、销售、检测记录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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