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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部分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病原灭活情况调查

时间:2022-04-19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李鹏,王娟 - 小 + 大

摘要:为了解我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环节病原灭活效果,2020年对11个省(自治区)5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抽样检测、问卷调查。通过对样品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和病毒核酸阳性样品病原活性检测发现,化制法、发酵法、碳化法、酸解法均可灭活非洲猪瘟、猪瘟、口蹄疫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4种疫病病原。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无害化处理中心因厂区布局、管理制度、操作措施等方面问题,存在终端产物被病原二次污染或病原随产物扩散至场外的风险。因此,要规范无害化处理企业建设,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和无害化处理产物监管,降低病原传出风险。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有关无害化处理技术要点及我国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情况,我国现有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的技术工艺主要包括化制法、高温法、酸解法、碳化焚烧法和生物发酵法。为了解这些方法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原灭活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工作安排,2020 年对 11 个省级行政区的 52 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问卷调查和抽样检测。抽样涉及处理终端产物、储存地点、运输车辆等环节,检测猪瘟病毒(CSFV)、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PRRSV)、口蹄疫病毒(FMDV)、非洲猪瘟病毒(ASFV)等 4 种病毒核酸污染状况,并对部分阳性样品进行病原活性验证,以期掌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终端产物中病毒核酸存在状况和病原活性状况,以及因环境等外部因素导致终端产物污染病原情况,分析终端产物传播疫病的风险。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范围

项目组对山东、河南、四川、湖南、河北、辽宁、广东、广西、江苏、江西、福建等 11 个省(自治区)的 52 个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化制法 39 个、发酵法 11 个、碳化法 1 个、酸解法 1 个)开展了现场调查和样品采集,对样品进行了实验室病毒核酸检测,并对阳性样品进行了病原活性验证。

1.2 样品采集

从处理终端产物、产物储存场所、转运工具、产物运输车以及生产车间等不同环节,共采集样品916 份(表 1),低温冷藏运输至实验室开展检测验证。

1.3 病毒核酸检测

采用 PCR 法或荧光定量 PCR 法,对样品进行CSFV、PRRSV、FMDV、ASFV 4 种病毒核酸检测。

1.4 病原活性检测

为验证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病原活性,由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兰州兽医研究所)、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中心)及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职能监测室,对核酸阳性样品(包括出料口、终端产物、储存环节、转运工具样品)采用组织细胞培养法进行病毒活性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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