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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猪病流行情况与2022年流行趋势及防控对策

时间:2022-02-26    点击: 次    来源:猪业科学    作者:杨汉春,周磊 - 小 + 大

2.3  猪流行性腹泻

冬春季节是猪流性腹泻流行和多发时节,如果养殖场存在PEDV污染,出现暴发性、流行性或持续性疫情不可避免。生物安全管控不严也会造成PEDV传入养殖场,这对于大型猪场而言,引发较为严重疫情的风险很大。

2.4  其他猪病

猪瘟、猪口蹄疫、猪伪狂犬病等会呈平稳态势,不会发生大的疫情。猪格拉瑟病和猪传染性胸膜肺炎仍然是对养猪生产影响较大的两种细菌性疫病,猪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大肠杆菌病等其他细菌病仍然会常见和多发。在楼房集群式养殖条件下,由于养殖规模扩大和饲养密度加大,一些细菌性呼吸道疫病对养猪生产的危害可能会呈现加重的趋势。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在减抗背景下,猪场细菌性疫病的发生率可能会呈现上升势趋。因此,如何合理、科学、规范使用抗菌药物,是养殖场面临的重要课题。

3  防控对策

3.1  非洲猪瘟防控是保障生猪生产稳定的重中之重我国非洲猪瘟的防控已步入常态化,生物安全体系可以有效防控非洲猪瘟已成为行业共识。众多生猪养殖企业和大型规模化猪场在抗击非洲猪瘟病毒入侵方面已积累了大量成熟而有效的经验,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和制度,完善了企业猪病诊断实验室的条件,非洲猪瘟病毒的检测与疫情诊断能力大幅度提高。因此,本文不再赘述有关生物安全防控措施与技术细节,仅着重强调如下几点:1)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年4月印发布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落实与分区防控相关的各项措施;2)强化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查漏洞、补短板,大型养殖企业(场)应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着眼于关键风险环节和风险点,落实非洲猪瘟防控的生物安全管控;3)推进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评估与认证;4)种猪企业(场)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进行核心场评估与认证,除确保非洲猪瘟无疫外,推进猪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口蹄疫的净化工作;5)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场)应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及其变异情况的检测,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流行毒株的新变化;6)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及早发现和排查疫情,及时上报和严格处置疫情,禁止发病猪和感染猪进入屠宰、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以降低非洲猪瘟病毒的污染。

3.2  采取综合性防控措施,稳定控制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对养猪生产的危害很大,综合性防控措施对于该病的控制十分重要。1)无疫养殖场:全力做好生物安全各项工作。防止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传入,特别是要强化引种或购入猪只的检测,避免引入阳性带毒猪;不使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减毒活疫苗。2)有疫养殖场:开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感染状况的监测,掌握毒株类型与变化情况。强化养殖场内环境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降低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的污染;实现各阶段的全进全出生产方式,降低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在猪群间的循环。对引入猪只进行检测,防止引入新毒株;及时淘汰和清除严重发病猪只;如需使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减毒活疫苗,应策略性免疫接种,采取一次性免疫方式(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避免多次免疫。对于阴性后备母猪或引入种猪,应在配种前1~3月采取减毒活疫苗免疫、猪场的活病毒接种、配种前与经产母猪混群或放入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感染猪的方式之一进行驯化;对于不稳定猪群和发病猪群,可适当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猪群的细菌性继发感染。

鉴于美国流行的PRRSV1-4-4变异毒株—Lineage1C毒株存在传入我国的风险,从北美引种的企业应加强引种的检疫与监测以及隔离,防止该毒株传入。

3.3  降低养殖场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的污染,减轻临床疫情造成的损失生物安全措施对于猪流行性腹泻的控制同样重要,尤其是要控制因人员、运输工具污染、引种而造成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的传入。对于冬春季节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应聚焦于降低或消除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对猪场内环境的污染,具体措施包括:1)严格实行全进全出的生产方式,避免将不同来源和不同日龄的猪只混群饲养;2)对猪舍(特别是产房)、猪场设施与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和干燥;3)生产区净道与污道应有所区分,控制猪场内人员流动,饲养员避免串舍,猪舍之间用具不交叉;4)妊娠母猪产前4周进行猪流行性腹泻灭活疫苗免疫;5)发生疫情时,应及时清除发病仔猪(整窝清除),对产房及全场进行彻底消毒;6)对于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可采取返饲方式感染配种前的母猪,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可利用自场毒株对配种前母猪进行接种,但返饲应慎重用于妊娠母猪。

3.4  推进生猪核心场疫病净化工作,提升种猪质量种猪健康不仅是对种猪质量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我国生猪疫病控制的重要方向。农业农村部《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已明确提出生猪重大或重要疫病的控制要求,涉及的疫病包括非洲猪瘟、猪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口蹄疫。非洲猪瘟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的控制要求是净化,即病原学及其病毒抗体检测阴性;猪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的控制要求是免疫无疫,即猪瘟和口蹄疫病原学检测阴性、猪伪狂犬病病毒gE抗体检测阴性。因此,种猪养殖企业(场)应利用和集成现有技术,持续开展种猪场(包括原种场、核心种猪场、种猪繁育场、种公猪站)上述疫病的净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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