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疫病防控 > 基础兽医 > 文章

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向OIE申请无疫认证的若干思考

时间:2021-12-21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陈斌玺,尹亚娇 - 小 + 大

4.3 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动物隔离检疫场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国内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易感动物和种用、乳用动物均要进行隔离检疫,大型动物隔离期为 45 d,小型动物隔离期为 30 d;《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从国外输入的动物需隔离检疫的,要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检疫。由此可见,国内外输入至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有关易感动物都需实施隔离检疫。从整合资源、节约项目用地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方面考虑,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海关、科技等部门要充分沟通协商,按照 OIE有关隔离检疫标准,通过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合理设置国外入境动物或国内引入易感动物的隔离检疫点,可共同推进动物检疫隔离场建设,分批、分来源、分种类实施动物隔离检疫,确保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引入有关易感动物疫病防控的全域管理。

4.4 运用信息技术,构建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大数据平台

整合现有各部门畜牧兽医工作管理系统,构建全链条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推进动物防控各环节工作信息化管理。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各个重要环节,探索对省内动物的畜禽标识或体内植入的电子芯片,建立易感动物个体信息库,实现对易感动物的免疫、监测、检测、移动、隔离等方面进行信息精准监管;通过对引入动物产地检疫、移动流通、落地隔离检疫、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等信息的流通监管,实现对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的闭环管理。

4.5 多方参与,建立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合作交流培训中心

在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结合国家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的策略,建议建立海南省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合作交流培训中心。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和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引入动物管理政策和疫情防控的解读宣传;面向养殖企业、科研单位及个人开展引入动物的事前审批流程、事中事后监管程序培训或交流座谈,形成外来动物疫病的安全防控合力;邀请国家级和 OIE 动物疫病防控专家或国内外动物疫病防控研究机构,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开展专题培训,并结合海南实际,交流、研究制定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提出重大动物疫情综合防控方案;对照 OIE 无疫认证标准要求,精准施策,争取早日获得 OIE 无疫认证。

上一篇:规模猪场非瘟常态化防范原理和控制策略

下一篇:坦布苏病毒病的流行特点及防控措施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