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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防控网络 保障生猪生产

时间:2020-08-10    点击: 次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方面。2018年5月,吉林省在梨树县开展了耳标追溯与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将耳标发放与“动监e通”数据衔接,实现了养殖场户存栏变动、耳标发放使用、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出证等各环节信息数据的关联控制,使耳标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没有登记养殖基础信息的养殖场户,乡镇畜牧站不能为该养殖场户发放耳标,该养殖场户就不能进行检疫申报,检疫人员不能为该养殖场户进行出证。通过信息的关联控制,使检疫申报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有效杜绝了违规检疫申报、检疫出证、耳标串用等现象的发生。2020年5月份,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下发了《全省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推进方案》,从2020年5月11日-11月30日,利用近7个月时间,在全省全面推进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通过规范动物标识发放、使用和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将养殖场户存栏变动、耳标发放使用、产地检疫出证等实行信息化关联控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监管成本。随后,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6月4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耳标追溯及产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6月12日、28日、29日,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又先后开展三期培训,组织对全省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师资培训。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管理方面。为加强对县级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管,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3个县市开展了信息化试点工作,将养殖场户申报、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官方兽医审核、无害化处理收集等环节全部通过“动监e通”系统进行管理,系统在各环节拍照时,自动获取地理定位和时间,确保信息真实,既省时省力,又科学规范。同时,先后组织省内保险机构和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明确各方管理需求,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共享,促进了无害化集中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的建立。
  网格信息化管理方面。吉林省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动物养殖、屠宰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网络信息化监管,可以及时掌握全省动物检疫、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工作动态,重点打击经营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伪造、转让、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逃避检疫引起重大疫情发生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检疫监管环节,检疫申报、检疫记录、检疫出证等都可通过手机终端完成;在监督执法环节,只需要货主、车号、耳标号、检疫证号等任意一个信息,即可准确快捷地核实查询和验证真伪;在流通环节,将外省调入及省内流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种类、数量、产地、货主、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定向分类发送,实现了精准监管,避免了片面性和盲目性。
  建立健全“3+1”网格化监管体系
  四川省织牢织密非洲猪瘟防控网
  从今年3月起,四川省以县为防控作战单位,动员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全省“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体系(即:养殖环节三级网格管理+屠宰环节网格管理体系),为确保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完成复产保供硬任务打牢坚实基础。
  “一张密网”作支撑。基层疫情防控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关键环节,为有效整合资源,确保不漏一村一场、不落一户一猪,四川省以每个区县、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为一个网格的标准,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13.2万人组成“全省一盘棋、区县一张网、乡镇一大格、村居一小格”的防控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养殖环节三级网格员职责。一级网格员由县级领导干部组成,对包片乡镇生猪防控监管工作负总责,协调人员,配套资金,确保网格监管体系正常运行;二级网格员由乡镇政府领导干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生猪防控网格监管具体计划和措施落实;三级网格员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干部组成,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生猪养殖“户口”数据库。二是明确落实屠宰环节网格员责任。明确官方兽医网格员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自检、出入厂登记、消毒灭源及无害化处理等疫情管控措施。
  “三个强化”精准施策。生猪移动监管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难点,随着四川省“3+1”网格化体系的建成和不断完善,监管生猪个体更加“精准化”、监管环节更加“关联化”。一是强化网格数据月报分析。各乡镇网格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全覆盖生猪养殖场(户),按时开展辖区养殖场(户)的疫情排查、生猪交易、数据登记等常态化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生猪生产数据,健全村到乡、乡到县、县到市、市到省的四级信息报告机制。各地定期会商研究,动态分析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复产情况,加强生产和疫情风险预警预报。二是强化清单管理逐项销号。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网格管理中报告异常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核查、逐一整改、逐一销号。三是强化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打击震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格员摸清饲养“源头关”、严把“出栏关”、严查“运输关”,结合“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公安、交通部门配合联动,不断加大对未经检疫调入、未经隔离混群饲养、私屠乱宰、“炒猪”“洗猪”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在专项行动中已查处违规调运生猪车辆129车、生猪2168头,形成了有力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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