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菌苗接种 布氏菌苗对家畜的保护率一般是70%~80%,疫苗的应用严重干扰了检疫和诊断,所以达不到根除此病的目的,只能用来在爆发时减少经济损失。因此,单纯依靠接种菌苗来消灭家畜布病是不可能的,并且是根除布病的障碍。国外只有阿根延、印度等少数国家防控牛布病采用接种菌苗的办法 。 3.3 检疫隔离和菌苗接种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这种方法被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荷兰、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就是采用综合防治方法控制和消灭了牛布病的。现以澳大利亚为例,介绍其牛布病防控措施。 3.3.1 畜群疾病认证计划 在20世纪30年代,澳大利亚许多地区制定了畜群疾病认证计划,该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是被宰杀阳性动物的畜主能够得到政府的补贴。 3.3.2 疫苗接种计划 主要采取皮下接种弱毒活疫苗S19,在维多利亚230个农场进行试验显示,接种S19疫苗后母牛的流产率从37%降到5%。 3.3.3 根除计划 实施该计划开始于1970年,此期间对所有的畜群进行严格的诊断检测,对阳性牲畜及时宰杀,疑似阳性牲畜隔离3个月后再检,若仍为阳性即宰杀。牲率宰杀后用密封的装置运输到指定地点,根据当地的要求采取焚烧或深埋的方法进行处理。畜群场所、用具及运输工具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另外,国家还制定了一些日常监督措施,提高公众的卫生安全意识,督促畜主及时地上报流产、产死胎、弱胎的牲畜,以防疾病在畜群之间蔓延及自身感染等。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为监测根除计划的进展,还引进了尾标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及时地追踪屠宰场动物及动物尸体的来源。在根除计划执行的过程中由于贸易交易受阻,市场失范,严重的畜产品损失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0%由国家政府补贴,20%由相应的产业机构提供。澳大利亚于1989年宣布消灭了牛布病[8]。随后,又采取了一种牛的终身身份标记系统,对根除计划的完成进行监督。该系统通过一块微电子芯片以耳标或瘤胃处作标记的形式,作为一头牛的身份证,关于该牛的身份、迁移情况、疾病状况等均通过它记录在由澳大利亚牲畜协会管理的一个数据库内。如果发现传染病动物,则根据数据库资料,立即准确跟踪其他与其接触过的动物及患病动物的来源。 4 目前国内牛布病防控措施 我国对牛布病的防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区,所采取的防控措施和模式是不完全相同的。目前,依据《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重度流行区以免疫和检疫为主,轻度流行区以监测和扑杀为主,日常管理坚持以消毒和个人防护为主的原则,采取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隔离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4.1 疫情监测 严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开展布病监测工作,采用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诊断方法,结合病原学诊断对牛进行监测。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血清学监测的范围:新生犊牛、未免疫、免疫1.5a或口服免疫1a以后的牛必须监测;奶牛每年应进行两次血清学监测。 4.2 检疫 包括海关检疫、铁路检疫、公路检疫和动物交易市场检疫,《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分别在有关章节做了详细规定,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为牛布病检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修改的《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对布病检疫作了明确规定:异地调运的动物,必须来自于非疫区、同等风险区域间的调运或低风险区域可向高风险区域调运,凭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对调运动物进行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4.3 免疫接种 在布病呈地方流行的地区,对牛进行接种。免疫期在1a以上,所用的布病疫苗是S2株、M5株、S19株以及经农业部批准生产的其它疫苗。种用、乳用牛的免疫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 消毒 采取加强养殖场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对养殖企业和养殖小区实行封闭饲养,规范养殖行为,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养殖场及饲舍出入口处,设置消毒池,内置3%~5%来苏尔溶液或20%石灰乳等消毒液。畜舍内应定期消毒,产房每周进行一次大消毒,分娩室生产前后各进行一次消毒。养牛场每年进行2~4次大消毒。疫区饲养场金属物采用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圈舍、车辆等可用2%氢氧化钠等消毒;饲料、垫料可采用焚烧或深埋处理;粪便可进行堆积密封发酵处理。 4.5 人员防护 经常密切接触牲畜及其产品的人员,应提高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在做助产和诊疗疾病时,应该戴口罩、眼镜和手套,穿防护衣,皮肤有伤口者不易接触家畜。养殖场工作人员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该病及时治疗,防止人畜相互传播。 4.6 宣传培训 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手段宣传布病防控知识,特别是在好感染或产犊季节,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养殖户、工作人员了解布病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对“布病”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各级业务部门应加强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防控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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