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1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盛敏,刘礼杰等 - 小 + 大
2.6.2 疫病扩散途径分析 调查显示,8月25日和26日疫点猪场曾出售2批次生猪,运猪车辆的停靠点紧邻生活区。如果车辆携带病原,就有可能将病原带入猪场,导致疫情发生。同时,场主、饲养员、建筑工人经常去农贸市场买猪肉做饭,场主的生活区紧邻育肥舍,直线距离只有3m,不排除生鲜猪肉通过接触将病原传入猪场的风险。猪场生物安全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此次疫情在猪场快速扩散的主要原因。调查发现,疫点猪场的饲养员和建筑工人每天中午和晚上2次往返猪场和居住地吃饭和休息,饲料、兽药等销售人员出入猪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进出大门仅用消毒垫消毒,生物安全形同虚设,外部病原很容易传入猪场。据了解,猪场内现使用5个圈舍养猪,有1名工人负责清理所有猪舍粪便,另有2个饲养员负责饲喂,其中一个负责饲喂妊娠母猪和后备母猪,另一个负责饲喂育肥和产仔舍。调查发现,自9月3日育肥2号舍的第1头猪发病后,临近圈舍的猪紧接着发病,9月4号仅一墙之隔且有大型开窗的育肥1号舍也开始发病。9月6日,前期发病的猪开始出现死亡,对面产仔舍的3头母猪也开始发病,之后又有10多头仔猪陆续发病,而这些猪舍均由同一名饲养员投喂饲料。其间,另一个饲养员负责管理的妊娠母猪和后备母猪均表现正常,未见发病。妊娠母猪和后备母猪舍位于产仔猪舍的北面远端,距离最近发病的猪舍中间隔了一栋猪舍。9月10日左右,妊娠母猪和后备母猪舍开始发病,而育肥舍和产仔舍也开始出现大批死亡。至此,所有猪舍都有猪群发病,表明疫情已经完全传播扩散至整个猪场。此次疫情的调查结果表明,病原传入猪场后,人员在不同猪舍间的流动、工具在不同猪舍之间的交叉使用,加速了病原在猪场的扩散和传播,导致整个猪场在短期内发生大面积的生猪感染、发病和死亡。 2.6.3 疫病去向追踪 在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获取了8月15日一9月13日疫点向外调运生猪的所有数据,发现该场曾在8月底销售过2批生猪。2018年8月25日,第1批129头生猪被拉至开封市祀县于镇盛源屠宰场,经过静养12h,观察无异常后于8月26日屠宰。屠宰过程中未发现异常,肉品己全部出售。9月16日,对盛源屠宰场及附近养猪场(户)采集样品39份,送河南省疫病控制中心检测,发现全部为阴性。2018年8月26日,第2批55头生猪被直接拉至位于获嘉县的新乡市鸿鑫肉品有限公司屠宰场进行屠宰。白条肉销往青海省格尔木市和山西省晋城市,未有异常报告。9月15日,对该屠宰场采集样品进行检测,发现结果均为阴性。 3 讨论 通过调查,推测此次疫情的污染源可能来自屠宰场内从疫情省份调入的生猪。由此提议:停止从疫区省份和途径疫区的地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停止调出生猪及其产品;继续关停屠宰场,并对屠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受威胁区养猪场(户),加强生物安全防护宣传。非洲猪瘟疫情给当地兽医、场主和有关人员带来很大压力,加上相关记录不全,使得调查人员在访谈和调查时很难做到每个信息都精确无误。此外,由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往往在疫情发生较长时间后才进行,追溯时难以提取到屠宰场内阳性批次的生猪或产品,以及菜市场阳性猪肉等样品,因此相关环节的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 结论 调查组综合分析认为,此次疫情可能由人为机械带毒传播引起。屠宰场从疫情地购进带毒猪,屠宰后污染的生鲜猪肉进入市场流通,工作人员通过接触污染的猪肉将病原带入猪场,而猪场生物安全措施不到位是导致疫情在猪场快速扩散的主要原因。因此,应严格禁止从疫区省份和途径疫区的地方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加强调运和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管,积极对养猪场开展生物安全防护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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