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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调查追踪:艰难的持久战

时间:2019-07-23    点击: 次    来源:财新网    作者:杜偲偲 - 小 + 大

7月15日,就在广西通报新的非洲猪瘟疫情后未几,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兽医机构防控非洲猪瘟效能评估工作的通知》,打算通过评估“了解当前基层兽医机构落实国家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措施的能力水平,查找基层兽医机构履职能力的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意见”。农业部选择了河北、黑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西、福建、四川、云南、陕西等10个省(区),拟每省(区)选取2个县,共20个县,“开展防控非洲猪瘟效能评估工作,要求客观评估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不节风险管控措施执行的实际效果”。

五、不是速决战,也不是运动战

评估的结果和对策尚待观察。但可以看到的是,中国缺乏一套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和财政保证制度。打赢非洲猪瘟之役,极可能是一个且打且改的长过程。

“我们这个行业的人其实都心知肚明,非瘟疫情是很难防的。多年来从未成功隔离过一起动物疫病扩散,都是靠疫苗。”上述山东临沂兽医站老站长说。而非洲猪瘟防疫之难,恰恰在于从国际到国内,疫苗研制尚未有突破(参见2019年4月15日《周刊》报道《攻坚非洲猪瘟疫苗》)。

据这位老站长介绍,目前农村地区每个乡镇都有兽医站,每个村配备有防疫员,负责给养殖户发疫苗、打防疫针。发生疫情时,养殖户告知兽医站,再逐级上报。此外,兽医站还需进行产地检疫,派发检疫合格证,之后各地生猪需运输到定点屠宰场(厂)进行屠宰。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控动物疫情的扩散。”

但这位老兽医站长指出,基层检疫工作量大且水平有限,导致很多防控措施流于纸面,难以操作。目前产地检疫主要依靠肉眼观察,“等检出来就太慢了。”他说,定点屠宰虽然便于集中监管,能够防止病死猪被非法屠宰,但是也会导致病毒在屠宰场集散,一旦检查不到位,就会出现病原流入,“哪里有屠宰场,哪里发病就多。”

非洲猪瘟病毒从源头的养殖场向外扩散,需要经过兽医站检疫、运输、屠宰、冷藏、加工等诸多环节。自去年8月中国发现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农业农村部又先后出台了诸多严厉的防控政策,加强生猪及猪肉品流通、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

但目前从现实效果看尚不如人意。特别是掩耳盗铃的瞒报一旦出现,曾被认为对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生猪产地检疫、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检验等制度,反而会成为助长疫情扩散蔓延的导火索;兽医站、交通检疫、定点屠宰场,这些原本制度设计中重要的防疫关卡,却成为病毒传播扩散的完美集散地,推动疑似疫情畅通无阻的蔓延,形成发病-瞒报-传播-再发病的恶性循环。

针对此轮席卷全国的非洲猪瘟疫情所暴露的问题,国务院7月3日出台的《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补齐补强短板、及时拨付发放补助资金、确保工作条件和经费均有布局。“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再次得到重申。

目前的十省调研评估,可谓落实此文件的重要步骤之一。7月18日,司法部公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完善生猪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疫病防控制度、明确生猪屠宰场疫病防控主体责任和官方兽医监管责任、建立生猪屠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和惩处力度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 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进行100%的实验室检测。(参见《农业部调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 非瘟100%实验室检测》)

“我们的养猪业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而且远远没有结束。”仇华吉说,“现在的最大公约数,就是不能让我们的养猪业毁掉。”这不是一场速决战,也不是运动战,而是一场持久战。面对非洲猪瘟,以非洲猪瘟为鉴,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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