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9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康京丽,宋建德等 - 小 + 大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对全球养猪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和严重威胁。由于目前仍未研发出有效疫苗,发生ASF疫情时,世界各国普遍采取以扑杀或改良扑杀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为给我国ASF防控和根除提供借鉴,本文介绍了OIE、FAO等国际组织,西班牙、巴西、俄罗斯等有关国家以及欧盟在ASF应急处置时规定和实施的扑杀措施,重点对部分已根除ASF国家和近年发生疫情国家的扑杀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概述和总结,以期对我国ASF防控和根除有所帮助。 非洲猪瘟(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临床上以高热、食欲废绝、皮肤和内脏器官出血、高死亡率为主要特征。自1921年首次确认以来,ASF从非洲持续向外扩散,历史上曾传入欧洲和美洲部分国家,目前仍在非洲的广大地区和欧洲的10多个国家流行,2018年开始又相继传入我国和蒙古,对全球养猪业造成严重威胁。由于目前尚无有效的ASF疫苗,因此扑杀是重要的应急处置和根除措施。 一、国际组织关于扑杀的定义和解释 1、OIE 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以下简称《陆生法典》)对扑杀政策及改良扑杀政策进行了定义。 扑杀政策是指经兽医当局授权,执行以下措施来根除疫情的政策:(1)按照《陆生法典》规定的方法,宰杀动物群中的感染动物或疑似感染动物,并在必要时宰杀因直接接触感染动物或间接接触病原体而暴露的其他动物群体;(2)动物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应按照《陆生法典》规定的化制、焚烧、深埋或其他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3)按照《陆生法典》规定的程序对养殖场进行清洗和消毒。改良扑杀政策是指扑杀政策中的动物卫生措施没有被完全执行,应在通报OIE时注明,并说明改良细节。 2、FAO FAO在《通过扑杀措施扑灭动物疫病的程序手册(2001)》中提出,扑杀政策是公认和证实的,可快速根除外来动物疫情或突发动物疫情且效益-成本比最高的策略。扑杀政策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人力、设备和其他物资资源进行有效支持。如在后勤保障不足,不能严格实施扑杀政策,或疫情已大规模扩散,不必要严格实施扑杀政策时,可以选择实施改良扑杀政策。从各国防控实际情况看,改良扑杀政策已在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国疫情处置中得到广泛应用。 针对ASF防控,FAO在《非洲猪瘟应急预案》中强调,不能完全实施扑杀政策时,选择扑杀所有感染场和接触场是根除ASF的最优选择。欧洲、非洲和美洲地区的多个发病国家在根除ASF过程中,扑杀并销毁了大量健康生猪,给养殖者带来的损失比疫情引起的损失更加严重,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发病而饲养生猪被扑杀的养殖者而言,损失更惨重。如果需要扑杀的猪只数量巨大,或疫情已经扩散到散养猪和野猪时,严格的扑杀措施难以落实到位,这种情况下可以执行改良扑杀政策。 二、已根除ASF国家的扑杀措施 历史上,葡萄牙、法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巴西、古巴等国均已成功控制和彻底根除了ASF,但其采取的扑杀措施并不完全相同。 1、西班牙 1960年,ASF首次传入西班牙,并持续在其境内流行;1985年西班牙颁布实施ASF根除计划,随后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并于1995年10月成功根除ASF。在防控和根除ASF过程中,西班牙主要采取扑杀感染猪群的政策。一旦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为ASF,立刻对感染群的所有猪只进行扑杀,同时对周边地区开展筛查、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有关主管当局及时对感染猪群的生产者给予足额补偿。该措施受到了养猪业和大量社会力量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2、巴西 1978年,ASF首次传入巴西;1980年巴西发布并实施ASF根除计划,1984年宣布成功根除ASF。巴西在控制和根除ASF过程中,主要采取对感染区内(即疫区)所有猪只进行扑杀和焚化的策略,包括禁止感染区和风险区内生猪的自由移动,对污染的交通工具、建筑和物品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停止展览、牲畜市场或一切会发生动物相互接触的活动,禁止使用泔水饲喂,并开展动物卫生教育和培训。通过扑杀等一系列防控措施,巴西历经7年最终实现了全国无疫。 3、海地 1978年,ASF首次传入海地。由于缺少经费和动物卫生基础设施,海地政府最初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因而导致疫情快速传播,在1个月之内海地的生猪存栏量就从120万~160万头下降到60万头左右。1981年,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政府的资助和支持下,海地政府宣布实施ASF根除计划及养猪业发展项目,主要措施是清除海地全国所有饲养的生猪,然后从美国等地引入生猪进行补栏。1982年4月,海地宣布已扑杀国内所有活猪(约40万头)。1984年9月,海地宣布成功根除AS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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