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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测要求及思考

时间:2019-02-08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作者:范钦磊,张衍海等 - 小 + 大

3.2 广州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监测要求

3.2.1 主动监测 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主动监测,其中对马属动物开展马流行性感冒、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日本脑炎、伊氏锥虫病、马病毒性动脉炎、马梨形虫病及马媾疫监测,抽样点应覆盖无疫区和保护区。对猪、牛、羊等易感动物开展日本脑炎和伊氏锥虫病监测,抽样点应覆盖无疫区和保护区的养殖场、屠宰场、自然村和生物安全通道等。对虫媒和野生动物开展日本脑炎、伊氏锥虫病、尼帕病、亨德拉、西尼罗河热及水泡性口炎的调查和监测。

3.2.2 被动监测 对疑似患病、病死、病因不明的马属动物以及猪、牛、羊、野鸟、蝙蝠等其他动物,100% 采样送检。

4 无疫区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4.1 缺乏科学有效的数据

缺乏科学有效的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及历史监测数据,大部分动物疫病历史流行状况不清楚,很难科学确定无疫区规定动物疫病的群间或群内预期流行率,也难以科学界定流行病学单元。

4.2 缺乏特定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没有定期、科学、系统和持续的病原及抗体监测计划,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动物的无疫状态及免疫效果。一些在建无疫区所在省份的监测工作仍然是以完成国家监测计划为主,没有针对无疫区建设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也没有相应的无疫区监测经费支持。

4.3 部分监测方法和试剂没有经过标化和评估

多数诊断试剂没有注明敏感性和特异性值,导致在进行抽样计算时样品量计算不准确。以口蹄疫检测为例,口蹄疫 3ABC 非结构蛋白抗体阳性的排除方法相对单一,商品化检测试剂与国际接轨程度有待提高。

5 有关思考

5.1 提高监测方案的科学性

制定无疫区监测方案时应考虑监测范围的覆盖面、监测时间框架和时效性以及监测阳性结果的后续处理等因素,重点关注外引易感动物监测、高风险区易感动物监测和易感野生动物的监测,强化对被动监测工作的要求等,进一步提升无疫区监测方案的科学性。

5.2 注重监测工作的衔接性

开展无疫区建设的省份应根据年度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省的无疫区监测计划或方案,其他规定动物疫病定点监测、常规监测或专项流行病学调查中所涉及的抽样检测的样品和结果,均可以用于证明规定动物疫病的无疫状态。

5.3 重视被动监测的重要性

我国基层兽医机构在监测工作中常常忽视了被动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对养殖、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导致利益相关方难以有效履行发现临床疑似病例或疫情的义务,兽医机构在证明无疫状态时,因缺少有效的被动监测数据支撑,而使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受到质疑。无疫区建设省份应重视被动监测工作,及时对上报的临床疑似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确诊等工作。

6 制定无疫区监测方案的建议

6.1 明确监测目标和要求

6.1.1 明确目标 无疫区监测方案旨证明无疫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生规定动物疫病,且没有监测到规定动物疫病病原。

6.1.2 明确部门职能

6.1.2.1 省级兽医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区域内的规定动物疫病监测和监测方案的制定工作,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方式、抽样方法以及对无疫状态的监测要求等;掌握区域内易感动物(包括易感野生动物)的分布情况及易感动物的养殖方式、种类和数量等。

6.1.2.2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具体实施监测工作,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及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6.1.2.3 监测实验室  建立保证检测工作规范、准确、公正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实验室必须拥有为保证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检测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应定期对抽样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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