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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过程中的得与失

时间:2019-01-27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尚秀国 - 小 + 大

自2018年8月初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尽管疫情已扩展到25个省区,但目前还是点状发生,没有造成大面积的区域扩散。回顾非洲猪瘟防控过程中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应当说是有得有失。现将其做一总结,为后续非洲猪瘟防控政策的制定以及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提供参考。

1、已采取的正确策略

1.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先后召开常务会、专题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多次印发通知,对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上手,直接指挥,真抓严管。

1.2、采取了一定有效的措施,避免了疫情的大面积爆发

自非洲猪瘟发生以来,在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地方政府采取了一旦发生疫情,3公里范围内全面扑杀,禁止生猪跨省跨区运输,全面加强猪场的非洲猪瘟监测与排查,加强屠宰企业的检测、加强餐厨剩余物处理和监管等有效措施,避免了疫情的大面积爆发。

2、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采取的措施

2.1、地方养殖户得不到重视,猪瘟损失得不到有效补贴

非洲猪瘟自发生以来,尽管农业农村部非常重视,下发了各种文件,国务院对处置不利的地方政府也进行了严格的查处。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紧张,许多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拿笔钱来补贴生猪扑杀带来的损失,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方面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怠工,补贴不到位,影响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效果。

建议建立非洲猪瘟防控专项基金,进行扑杀补贴事宜。这是非洲猪瘟防控中的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2.2、猪场和养殖户配合不主动、不积极

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在扑杀非洲猪瘟病猪的过程中补贴的较少,造成猪场发生疫情后,为了降低自己的损失,不是上报疫情,而是偷偷卖猪,自行处理,造成了疫情的扩散。同时由于扑杀面积大,猪场老板除了自己损失外,还担心对周边其它猪场的影响,担心挨骂,也往往不愿意上报疫情,造成猪场配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愿不强,许多猪场不愿意配合,瞒报、漏报,非洲猪瘟的防控效果不好。

建议在扑杀过程中,前期只对发生非洲猪瘟的猪场进行扑杀,周边3公里猪场马上进行封锁,猪只不许出也不许进,进行严格的非洲猪瘟排查。鉴于非洲猪瘟的潜伏期也只有21天,如果在2个月内周边猪场没有非洲猪瘟疫情,没有必要进行这样大面积的扑杀。这样即可避免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又可获得猪场和养殖户的积极配合,这是非洲猪瘟防控过程中重要的第二步。

2.3、由于禁运政策,造成地区之间差价过大

为了防控非洲猪瘟,地方政府对疫区的猪场和养殖户采取禁运政策,有些地方政府甚至禁止猪场和养殖户卖猪,造成地区之间差价过大,有些地区之间毛猪一斤差价甚至相差4元钱,一头猪的差价就是1000元,如果偷运1万头猪,就是1000万元,这样的高额利润造成偷运生猪屡禁不止,使得非洲猪瘟禁运的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偷运的生猪没有经过检疫,风险很大。

建议取消禁运政策,疫区猪场和养殖户的生猪可以采取报备制度,对需要销售的生猪提前1个月进行检疫,销售生猪时再次取样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猪场可以进行生猪的销售。

常言道,堵不如疏!通过这样的疏导策略,即可避免人为的造成生猪差价过大,又可防止生猪的偷运!检疫合格的生猪可以进行销售虽然也有一定的风险,但其危害远远低于生猪偷运造成的危害。现在这样一刀切的做法虽然省事,但其潜在的危害难以估量!这是防控非洲猪瘟重要的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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