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冻结保存。 (2)疫苗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并使疫苗升至室温。 (3)如果疫苗出现明显的水、油分层,应废弃不予使用。疫苗久置,在表面有少量白油,经振荡混匀后不影响使用。 (4)接种后一般无明显不良反应,有的在接种后1~2日内可能有减食现象。 (5)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6)上市前28日内禁止使用。 【规格】 (1)100ml/瓶 (2)250ml/瓶 (3)500ml/瓶 【包装】 【贮藏与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二)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SD57株+rFJ56株,H7N9rGD76株)内包装标签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SD57株+rFJ56株,H7N9rGD76株) 兽用 100ml(250、500)ml/瓶 生产文号: 生产批号: 有效期至: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由H5亚型2.3.2.1d分支、2.3.4.4d分支和H7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流感。 【用法与用量】 颈后背部皮下或肌肉注射。2~5周龄鸡,每只0.3ml,5周龄以上鸡,每只0.5ml。 【贮藏与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暂定为12个月。 【生产企业】 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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