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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疫情引发的思考

时间:2018-11-15    点击: 次    来源:内蒙古乌审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曹增福 - 小 + 大

自今年8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首次发现非洲猪瘟疫情,截止10月15日,我国已陆续有9个省(市)区,先后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36起。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果断处置,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疫情基本处于零星散发状态。但是此次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传播的溯源工作仍远未结束,传播路径还不是十分清楚,目前仍无有效疫苗防治。加之当前进出口贸易活跃,境外传入风险很大,交通四通八达,生猪调运频繁,养殖规模分散,防疫意识淡薄,监管体制滞后等等因素,预计该病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此次疫情对我国生猪产业造成很大损失,形成很大冲击。我们在举全国之力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同时,更应该痛定思痛,认真思考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积极调整,主动作为,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我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疫病防控第一线的管理者、参与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

1.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目前全国各地兽医管理体系比较混乱,兽医部门有的隶属于农牧部门,有的隶属于畜牧部门;有的单设,有的已经取消;有的成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有的没有;有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取消,划入农牧综合执法局;有的乡镇单设动物卫生监督站,有的合并为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省各地不尽相同,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监督职能的发挥,在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关键时刻,更不利于防疫动员和执法监督。我认为农业农村部应统一规范全国兽医体系,并督促限时完成。建议兽医局可以取消,但农牧部门必须内设兽医(局)科,承担兽医工作行政管理职能。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应更名为兽医服务站,不易合并成为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免削弱动物防疫监督职能。要完善基层防疫体系,稳定乡村防疫队伍,建设统一规范的兽医实验室、疫苗冷藏库、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厂。根据今年疫病发生情况,建议提升县级兽医实验室为BSL-3实验室。

2.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兽医部门的考核评价应以免疫密度、抗体效价、监管水平等为主要指标,不能简单的以发生没发生疫情为标准,动辄问责处理人,这样有些疫情发生了,迫于害怕问责而不敢上报,失去了处置消灭疫情的最佳机会,动物疫病只会越来越多。

3.建立联合道路执法体系。从历次发生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来看,设立动物临时消毒检查站是必须的,而临时设立消毒检查站费用高、不长久、很难单独执法,建议从国家层面就应该在各重要交通路口建设集公安、交警、道路、动检为一体的综合执法场所,根据情况派驻人员,提高执法效率,降低各自建设的成本。同时要规范产地检疫程序,各省根据疫病发生情况,明确哪些疫病需要检测,哪些疫病不需要检测,并及时公布。

4.努力改变广大群众消费习惯。形成新的肉食品供应模式,在全国推广畜禽“集中屠宰、品牌运营、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新模式,减少活畜长途调运。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无证入市等不法行为。

5.改造升级传统养殖业。目前我国畜禽养殖业大多以户为单位,养殖量少而分散,防疫意识低下,科学化水平低,不利于养殖业的发展,更不利于乡村战略的实施。应根据国家农业发展区域规划和农牧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形势变化,依照法律,用政策引导广大养殖户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之路,帮助规模养殖户提升养殖条件和防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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