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1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樊福好 - 小 + 大
非洲猪瘟在中国的流行已经成了事实,隐瞒事实将更加无济于事,此时此刻必须深刻反思。如若一意孤行,未来的防控将更加困难。 现提出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1、由于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补贴不到位或变相降低补贴标准,地方县、乡镇政府采取“点杀”且不补偿的政策导致养殖户和屠宰场“暗杀”猖獗,病毒污染环境严重,疫情扩散。建议中央或省级财政确保一次性足额补贴。 2、发现疑似疫情,定点清除,偷偷填埋,既污染了土壤与环境,也为将来的疫病流行埋下了隐患。非洲猪瘟并非扩散流行,只是点状发生,建议采取“点状”扑杀,不盲目扩大扑杀范围,减少大型养殖企业的损失,减少国家财政负担。根据流行病学规律仅对患病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再滥杀无辜。 3、部分落后地区的县、乡镇不鼓励甚至禁止申报疫情,导致村庄周围水源污染,疫情进一步扩散。建议实施疫情举报制度,不再打击举报者。 4、跨地区调运的禁止,导致价格差距拉大,从而“私运”猖獗,人为促使疫情扩散。该病与口蹄疫和猪瘟的流行规律大不相同,建议实行“检疫合格,准许上市”的政策。 5、鼓励从“调猪”到“调肉”转变的政策是非常危险和盲目的,冰鲜肉大范围流通也是导致疫病流行的主线之一。实现猪肉的地方性自给自足应该成为我国发展畜牧业的长期国策,“南猪北养”和“北猪南运”的策略值得商榷。 6、禁止社会中介机构和自行检测非洲猪瘟,导致猪场疾病管理愈发混乱。由于担心“官方”检测,中小型的养殖企业连基础疾病的防控都被迫取消。鼓励企业和养殖户积极参与事前检测,主动预防。另外,需要鼓励社会中介机构研究该病在我国的流行病学规律和特点,不盲目抄袭欧洲和非洲的防控模式。 7、事实证明政府的被动排查收效甚微。忽视屠宰场环境、冰鲜肉品、饲料原料和精液的事前检测也是重大失误,必须尽快实现源头控制。鼓励大学、科院院所等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检测与排查此类物品。 8、禁止泔水饲喂,反而导致“偷喂”现象严重。一禁了之,不如鼓励“煮熟”饲喂,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畜牧法),又保护了环境,实现了资源化利用,且保障了农民的生活来源。 9、禁止动物源蛋白饲料添加,导致配合饲料营养不足,蛋白来源匮乏,猪群健康状态下降,更容易感染各种疾病。朝令夕改的畜牧业法律法规迫使相关企业无所适从。 10、政府明确保“两场”,暗地消灭散户,不顾基层民众的生活,养殖户怨言沸腾,管理者失去民心。只有充分调动养殖户、养殖场以及科研人员防控非洲猪瘟的积极性,才能打赢一场防控疫病的“人民战争”。 总之,希望各级政府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讲究实效,采取实际行动,而不仅仅是通过发文件和开会来控制非洲猪瘟。管理部门的种种“懒政”行为,如禁止研究疫苗,禁止检测,禁止泔水,禁止动物源饲料,禁止跨地区调运等因噎废食、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的行为将迫使中国养猪业永远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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