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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中国非洲猪瘟疫情答记者问之五

时间:2018-10-2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问:《通知》为何强调要完善活畜禽长途调运监管措施?

  答:《通知》提出,要完善活畜禽长途调运监管措施,切实加强调运监管,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一方面,限制活畜禽长途调运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研究表明,活畜禽长途调运是引发动物疫情传播的重要原因。虽然以跨省调运为代表的长途调运比例不高,但是影响很大。据统计,在我国70%的动物疫情远距离传播是由跨省调运引起的。从近年来控制小反刍兽疫、家禽H7N9流感等疫情情况看,采取限制调运政策,能有效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此外,国外的研究也表明,有接近一半的非洲猪瘟疫情系生猪调运引起传播的。另一方面,调整后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可以推动市场从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此次,国家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行调整,在明确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运输鲜、冻畜禽肉等动物产品的车辆可继续享受原有的“绿色通道”政策。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生猪屠宰企业产能利用率普遍不高的大背景下,通过提高生猪屠宰产能利用率、就地屠宰,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可以有效解决不同地区畜禽产品供给问题。

  问:《通知》为何提出要对活畜禽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

  答:从前期非洲猪瘟疫情发生情况看,生猪长距离调运是疫情跨区域传播的主要途径,车辆是重要的带毒载体。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工作如不彻底,就很可能携带病毒并长距离传播,造成疫情扩散。车体设计不合理、畜禽装载密度过大等问题,也增加了疫病感染、传播的风险。目前,我国尚未实施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清洗消毒等措施无法有效落实。为切断病毒传播链条、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必须对生猪等畜禽运输车辆采取有力管控,坚决消除运输车辆传播病毒的风险。按照《通知》要求,逐步建立生猪等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要求畜禽运输车辆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备案程序、运输车辆应符合的条件以及相应的监管方式,切实加强运输车辆监管。

  问:《通知》为何专门提出要稳定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

  答: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关键在扎稳底盘、打牢根基。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的整体兽医水平是由这个国家的基层兽医水平决定的。只有相关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到基层,有大量高素质人员在基层从业,动物防疫工作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当前,我国动物防疫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动物防疫工作,尤其是在此次防控突如其来的非洲猪瘟疫情工作当中,暴露出部分地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存在人员队伍薄弱、地方经费保障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成为制约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关键因素。

  因此,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和部署,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以全力做好此次非洲猪瘟防控为契机,加强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建设,足额拨付防控经费和动物检疫工作经费,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切实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

  问: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通知》要求?

  答: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强化关键措施落实。指导督促地方坚决果断处置疫情,切实防止扩散蔓延。继续组织部省联合专家组和流行病学调查队,强化溯源追踪和防控指导。切实落实移动监管要求,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继续实施全国范围监测排查,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二是强化联防联控。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前期督导发现的问题,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导。继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好进口、运输、打击走私、市场流通、野外巡查等关键环节监管责任,针对边境地区、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以及中欧班列沿线地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阻断传入途径。指导有关省份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区域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三是强化供给保障。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疫管理,切实保护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印发文件指导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做好防疫工作,切实防止疫情传入。结合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细化完善生猪调运监管措施,探索建立“点对点”调运模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强化产销对接,确保猪肉市场供应。四是强化科研攻关。聚焦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和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协调有关部门设立科研专项,加大科研投入和攻关力度。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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