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8 点击: 次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我作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检疫人员管理指导不到位,没有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认为已经安排了有关人员负责,自己就可以少操点心了,放松了对驻厂检疫人员的跟踪督促管理。”云南省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晏聪明因食品监管渎职被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时检讨道。 经查,2016年以来,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晏聪明、原副所长廖玉信等7名检疫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对文山市恒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定点屠宰厂监管不到位,导致大量无产地检验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流入市场销售,其中有来源于越南疫区的生猪,造成有安全隐患的猪肉流入市场销售,引起市民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2018年3月和6月,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文山市人民法院分别对晏聪明、廖玉信等7名检疫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9月,文山市纪委、市监委给予晏聪明、廖玉信等7人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执纪者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动物检疫人员肩负动物屠宰检疫监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重任,检疫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和疏忽,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定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歪风邪气作斗争,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紧盯庸懒散奢等“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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